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2024-03-06 17:16:46 本网 字体:

  根据20240207JZ001号《继承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下列不动产由继承人范亿超继承。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1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3月27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左侧,联系电话:0660-8823963)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继承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1

《不动产权证书》(粤(2017)陆丰市不动产权第000050号

范亿超

范增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陆丰市甲子镇鹏成花园7-9区经典豪庭五幢603号

建筑面积120.36平方米

继承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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