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陆丰广垦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示
2024-03-04 10:25:57 本网 字体:

  陆自然资〔2024〕171号

  根据2023年12月7日市政府十六届第六十五次常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65期)”决定,对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进行公示如下:

  一、决定有偿收回陆丰广垦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宗,位于陆丰市铜锣湖农场场部寮仔埔队居住区(地块二),面积22481平方米(折33.7215亩),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实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

  附件:红线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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