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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陆丰市裕丰实业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示
陆自然资〔2024〕172号
根据2023年12月7日市政府十六届第六十五次常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65期)”决定,对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进行公示如下:
一、决定有偿收回陆丰市裕丰实业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宗,位于陆丰市河西街道湖田居委会广汕公路南沙堂两宗相连土地,面积均为10010平方米,合计20020平方米(折30.03亩),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实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
附件:红线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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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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