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发布2024年度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陆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发布2024年度招标
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场)人民政府(办事处)、星都管理办公室,市公路事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汕尾陆丰两级政府关于2024年省营商环境迎评工作的部署要求,对标2024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扎实推动招标投标指标迎评整改提升工作,我局拟定于12月23至27日开展2024年度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二、检查范围
由我局监管的正在开展招标活动和结束招标活动不足一年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行为主体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重点关注招标文件编制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检查投标资格条件、资信要素、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设置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以及其他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招标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开、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关键环节;
(二)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三)是否落实以转账、电汇、现金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招标项目保证金清退工作,是否形成项目清退保证金台账;重点加强对招投标领域保证金收取和退还的监管,开展项目台账查验工作;
(四)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流程信息公开是否全面落实,各项目业主单位是否落实招标投标合同订立信息、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公开(即是否按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标后合同履约监督管理,强化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支付和工程结算管理等信息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四、检查方式
采用书面检查方式,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获取招标项目信息及相关招投标资料,在汕尾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立检查对象库对检查项目进行随机抽取。
五、结果处理
(一)规范处理清单
我局将针对项目抽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限期整改。同时对限期整改的问题,跟踪监督,适时复查整改落实况。
(二)强化结果公开
我局将及时在部门门户网站、同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布本次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相关信息同步归集至本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将相关情况报本级牵头发改部门等。
(三)注重结果分析
探索建立综合分析和研判制度,重视检查结果的收集汇总和统计整理,通过数据监测、挖掘和比对分析,掌握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特征,做到早发现、早预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将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陆丰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18日
(联系方式:基建股,0660-8512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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