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丰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提升监管效能。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粤文旅综执〔2024〕13号)、《汕 尾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汕府办〔2020〕13号)和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汕文广旅体〔2024〕115号)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2024年度我市文广旅体领域抽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4年4月7日至9月30日。
二、抽查步骤
(一)建立抽查任务。抽查任务通过台全国文旅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及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发起,按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抽取全市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旅行社、高危体育场所为抽查对象。
(二)开展抽查工作。我局根据部门的职责,结合部门的检查事项,对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在检查中发现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检查结果报告。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全国文旅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及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归集在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
三、抽查内容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抽查:《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1、是否持有《娱乐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载明事项是否与现场检查情况一致;
2、现场容纳的消费者数量是否超过核定人数;
3、变更有关事项,是否按照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
4、其他检查事项;(一) 歌舞娱乐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二)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黄赌毒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三)歌曲点播系统的服务器是否链接至境外曲库;(四) 随机抽查部分包厢、卡座内的歌曲点播系统,检查其屏幕画面、语言文字、歌词曲目等是否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禁止内容;(五) 从业人员名簿是否包括从业人员的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复印件等内容;(六) 场所内的从业人员是否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七) 营业日志是否记载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内容,是否 留存60日备查且无删改记录;(八) 是否在上午8时至凌晨2时以外的时间营业;(九) 是否建立巡查制度,管理人员是否进行场所巡查并立即报告场所内违法犯罪活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抽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1、是否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是否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是否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3、是否在规定的营业时间内营业;
4、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和记录有关上网信息;
5、是否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在保存期内未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
6、是否擅自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7、是否经营非网络游戏
8、是否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旅行社经营单位抽查:
1、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单位:
2、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3、分社的经营范围没有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4、旅行社服务网点未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
5、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得转让、出租或者出借
6、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7、与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8、妥善保存2年内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
9、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高危体育场所抽查:
1、有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
2、有将许可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说明及安全检查等制度、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名录及照片张贴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3、就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可能危及消费者安全的事项和对参与者年龄、身体、技术的特殊要求,在经营场所张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4、经营期间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
5、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持证上岗,佩戴能标明其身份的醒目标识
6、做好游泳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测,能保证安全、正常使用
7、安全管理制度健全
8、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齐全
9、有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
10、有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救护应急预案
11、疏散通道有明显标志且畅通
12、安全警示须知张贴在场所显眼处
13、有广播和照明设备
四、抽查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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