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兴霖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府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吴兴霖同志挂任陆丰市公安局副局长,时间2年;
林海明同志任陆丰市公安局看守所所长;
林炜炜同志任陆丰市公安局大安派出所所长;
陈志强同志任陆丰市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特此通知。
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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