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汕尾市八届人大四次
会议第39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3-10-13 10:44:00 本网 字体:

黄朝栋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竹坑路口交通安全隐患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南塘镇政府、市公安局、公路事务中心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乡村公路网不断延伸,通车里程不断增加,农村机动车辆迅速增长,无证驾驶、违章行驶等情况也不断出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对此,我市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从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采取一系列交通安全整治措施,开展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在接到代表们关于治理竹坑路口交通安全隐患的建议后,我市高度重视,对于代表们所反映的情况,南塘镇政府、市公安局、公路事务中心等单位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调研,并结合近年来在路面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对该路口、路段的交通秩序管控及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整理回复。

        一、内南碣公路竹坑T型路口情况

       该路口路段为238省道南塘镇竹坑路口路段,道路中间设有绿化带的中间物理隔离设施,道路通行设置为单向双车道(双向四条机动车道)的通行条件,中间绿化带原开设一开口,开口往东50米处为厦林村路口,因当地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较差,部分出行人员为贪图方便,驾驶摩托车从竹坑路口往厦林村路口时多选择逆行通过,而不按规定往东掉头,致使该路口事故多发。

2021年陆丰市公路事务中心对该路口进行了治理,封闭该处中间开口,并按“五个一”标准在竹坑T型路口建设了平安村口。一是对路口遮挡视线的障碍物进行清理,二是对路口两端进行了渠化,从南塘镇方向往该路口的车辆至该路口往西约100米处的厦寨村路口掉头。

虽然在封闭该开口后,仍然存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在厦寨村路口掉头,而在道路南侧逆行的情况,但从2022年1月至今,该路口未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对黄朝栋等代表所提出的整改方案答复

      (一)关于“节点处封闭的绿化带打开约为20米的缺口,方便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直接从该缺口拐弯进竹坑、潭头、环林、下寨等村及桥冲镇”的建议。开设开口后,虽然方便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直接从该缺口拐弯进竹坑、潭头、环林、下寨等村及桥冲镇,但大量从竹坑路口往厦林村路口的车辆仍会从竹坑路口逆行通过,易产生事故多发的情况。此外,若要在该开设中间开口,必须征用厦林村土地,在道路北侧即厦林村一侧修建辅道,解决车辆逆行的问题。但经多次调研,该处土地为耕地且上面附着建筑物,无法征用。

      (二)关于“节点处设置减速带、红绿灯等交通设施”的建议。该处路口已按“五个一”标准在竹坑T型路口建设了平安村口,已施划减速标线。如代表所称的“设置减速带”系设置突起的减速垄,则不符合公路工程设计标准,不宜设置。此外,在该路口设置红绿灯,必做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开设中间开口;二是拆迁竹坑路口内道路两侧建筑物,拓宽路面,改造成双向四车道的道路;三是征用厦林村土地,在道路北侧即厦林村一侧修建辅道。目前,以上条件均无法满足,故无法在该路口设置红绿灯。

     (三)关于“设置路口上下车点”的建议。南塘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务中心等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做进一步调研讨论。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陆丰市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



                                陆丰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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