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02-27 19:34:09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字体: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自然资源厅和汕尾、陆丰两级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我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10月31日,我局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狠抓落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自然资源系统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扎实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陆丰自然资源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加快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作出更大贡献。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局党组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制定局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以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今年我局召开党组会13次、党组扩大会议14次、局长办公会议13次,研究解决法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和重大问题,切实履行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三、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负责我市自然资源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并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各股室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落实承诺履行职责,签订了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承诺书,同时严格要求各股室和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履行职责,保证依法行政和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全面提升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我局将三份文件发给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制定了《陆丰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各股室严格按照工作要点依法行政,自觉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工作实际中,努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更大贡献。谋划好、实施好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抓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法律知识的学习列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好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工作,深化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学习宣传贯彻实施。

  五、贯彻落实我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一)顺利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充分对接陆域生态红线、海域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地、“三线一单”以及“十四五”规划、交通规划、旅游规划等专项规划,精心谋划基本农田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三条控制线和区域发展功能、建设用地规模布局。10月14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至此,我市“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宣告完成。

  (二)逐步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今年以来,启动了陆丰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工作,并组织和指导编制了新时代市民广场周边地块、上海村16-1周边地块、螺河东路头肖村段周边地块、龙光村北路西侧地块、上英镇陆丰肉联厂周边地块、碣石镇石洲文化广场周边地块、金厢镇山门小学周边地块、324国道铜锣湖农场西岭村段地块、国道228碣石镇梅田村段地块、宝丽华能源基地地块等地块控规。根据管理需要,组织和指导了陆城第4单元、第11单元,碣石镇南碣公路玄武山段周边地块和星都经济开发区(核心启动区)第五人民医院所在位置等地块的控规修编,有效保障了项目落地的规划需求。

  (三)有序推进村庄规划优化提升。目前广东省村庄规划优化提升第一批试点的陂洋镇13个行政村,以及东海镇上海村等10个共同富裕示范村的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工作已形成初步成果,准备上报市规委会审议。

  (四)科学安排建设用地规模。2022年,全市重点项目和乡村发展项目落实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314亩,其中乡村振兴项目1566.2282亩。落实的项目包括碣石星级酒店及周边,核电5、6号机组,500千伏输变电站,金厢山门综合体,高级技工学校,成都芯谷,新时代市民广场,东海镇白箖村公共服务和宅基地等。

  (五)持续推进企业登记全生命周期便利化。实现“一日办结、一窗通取”。将企业设立登记业务从原来3个工作日压缩到0.5个工作日办结,让企业“少跑腿”;深入经营场所(住所)登记改革。全面推行商事主体经营场所(住所)申报承诺制,进一步为企业准入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便利,破解住所登记改革瓶颈,推进减证便民。自全面推行商事主体住所申报承诺制以来,已有21255家市场主体受益;推行“容缺受理”制度。将“材料不齐不能办”变为“一边准备材料,一边受理审核”的并行推进模式,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六)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化。加强省“一网通办”系统应用和宣传推广工作,引导群众通过省“一网通办”系统办理业务;依法依规加快并联审批并限期办结,切实提高审批效率;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及部署,开展“体外循环”“隐性审批”专项治理,坚决杜绝审批中存在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

  (七)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便利化。严格遵循“环节最少、材料最少、时间最少”的总体原则,与住建、税务、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和深度合作,进一步优化“一窗受理”业务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业务办理环节,大力推动实现税费、登记费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落实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2022年以来,办结不动产登记业务共11316宗;以不动产登记平台系统建设引领服务模式改革,创新推出“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一窗通办服务,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民生服务“一站式”办理;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业务,通过与税务、金融机构、房地产企业等部门联动,在交房现场为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全市一手房交易“交房即交证”覆盖100%。

  (八)“房地一体”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我市“房地一体”工作完成权籍调查共266337宗,于2021年12月13日通过汕尾市自然资源局验收,2022年2月21日上报省自然资源厅进行省级抽检,收到省自然资源厅抽检反馈意见后,我局第一时间布置整改任务,并于2022年6月6日上报省厅复检。2022年6月23日,陆丰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功通过省级抽查验收。

  (九)圆满完成“三调”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求真归真保真”的三真要求,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中统一部署、精心实施,创新方法、完善机制,基本摸清了全市自然资源基础家底,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答卷。目前正在申报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先进集体。

  (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今年以来,办结各级线索148条,立案7宗,作出行政处罚2宗,移送公安机关10宗。同时,多次组织人员对各乡镇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发现疑似不合法砂石来源的砂石场4家,移交线索4宗,落实各乡镇扣押运砂车辆、挖土机及铲车辆8辆,有效打击涉土涉矿黑恶势力。

  (十一)持续推进卫片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2022年国家下发土地卫片图斑和省下发专项巡查违法图斑共978宗,面积1416.63亩(耕地431.86亩),累计整改违法图斑160宗,面积627.44亩(耕地321.72亩)。根据2022年土地卫片扣除规则,目前我市违法用地面积为571.97亩,占用耕地绝对值为80.21亩,整改工作仍在全力有序推进中。

  (十二)稳妥开展信访维稳工作。今年以来,收到信访件共计224件,正在办理14件(包括重复件)。其中自然资源部信访系统84件,已答复14件,不予(再)受理64件;省一体化信访系统131件,已答复54件,不予(再)受理60件,已退回信访局7件。

  (十三)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传帮带”。组织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汇编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学习手册》1000份向各镇街发放,并加强联合执法,不断提升全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十四)严格落实海域监管任务。今年以来,国家卫星拍摄下发我市海域使用疑点疑区违法用海情况6宗,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向陆丰市海洋综合执法大队通报了违法用海线索。截至目前,对涉及我市6宗违法用海,陆丰市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已立案2宗,3宗要求限期整改,1宗属历史自然淤积问题不予立案。

  (十五)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制定《陆丰市农村村民建房农用地转用审批指引》,明确农村村民建房农用地转用的前提条件及相关申请材料,为农村村民建房农用地转用提供具体指引,进一步规范农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同时,有效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需求。

  (十六)加快研究解决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提请市政府印发了《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试行)》,为加快解决我市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政策支持,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十七)着力理顺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和建档工作。提请市政府印发了《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理顺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和建档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不动产权籍调查及建档工作,让群众少跑路,提高办事效率,实现便民利民的目标。

  六、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

  我局将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作为今年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作为贯彻落实“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精心部署安排,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一)集中组织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并参加干部培训和法治宣传工作,采取专题讲座、座谈研讨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宣传。

  (二)聚焦学习宣传重点。把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与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相结合,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相结合,深刻领悟修法精神,准确把握修法内容。全面学习了解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提出的一系列制度举措,融入到实际工作中。

  (三)突出学习宣传实效。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陆丰市自然资源系统全体领导干部、职工领会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从中寻找破解自然资源管理中突出问题的“金钥匙”,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自然资源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法治教育培训形式单一,普法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自然资源法治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个别执法事项存在权责不清的问题,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有待提高;三是执法力量较为薄弱,法治建设工作开展不均衡。

  八、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领域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履行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二)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培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充分发挥普法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基础作用,重点抓好自然资源各项新法规、新政策的宣传,进一步增强系统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创新普法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载体和新平台,加大对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和和典型案例的推送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依法依规和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意识。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公示力度,及时对行政许可结果、行政处罚结果、随机抽查结果的公开。继续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并认真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通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的质量。

  (四)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适应新形势、新发展需要,围绕我市重点工作,加强自然资源政策研究,运用法治思维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不断总结经验,助推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3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