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02-13 17:07:45 陆丰市司法局 字体:

  

  2022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全面依法治国“十一个坚持”,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陆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和坚持党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司法局法治建设。我局高度重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邀请律师深入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市委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2022年度司法行政系统政治轮训,强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形成依法行政的习惯。

  (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研究贯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起草的《法治陆丰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和《陆丰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今年以来,共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12场次,党组第一议题学习22次,市委宣讲团专题宣讲活动1场次,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系列学习20余场次,甲子镇新村社区开展共驻共建活动8次、碣石镇西门社区开展“揭榜共建”活动8次。

  (三)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司法局局长张东强同志切实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统筹部署、重大任务亲自组织实施、重点问题亲自协调督办,统筹部署全局法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党组理论学习集体学法制度,定期听取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形成了党委统筹部署,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面助推陆丰市“无证明城市”建设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陆丰市第二批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的通知》,通过电子证照核验、数据共享、部门间核查、部门自行调查核实、当事人承诺等方式,实现办事过程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坚持法无规定一律取消,法有规定无需提交,切实解决证明材料过多过滥和“重复证明”“循环证明”等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共公布直接或替代取消的证明材料有2785个,其中792个证明材料调整为告知承诺制办理。

  (二)加强行政执法“两平台”推广应用。进一步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引导和监督各行政执法单位公示执法主体信息,上传执法信息,现全市46个行政执法单位已经全部完成主体信息公示,我局不定时以通报、简报的形式,公布全市各执法单位的执法信息公示情况,全面提升全市行政执法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三)持续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组织开展2022年度陆丰市市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能力和案卷制作水平。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2022年全市共有517人报名并通过审核。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截至目前,全市持广东省行政执法证人员共1397人,其中市直行政执法单位556人,乡镇人民政府841人。

  (四)推进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镇体制改革以来,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精神,紧紧围绕改革目标,助推市直部门派驻机构全面实行属地化管理,推进工作重心和力量下沉,尽可能把服务、管理资源放到基层,强化镇基层治理能力,加快推进放权赋能,激发基层活力,今年以来承接下放执法事项222项。改革后,各镇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加挂“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组织开展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镇的名义在辖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目前,全市各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都已实现独立集中办公,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五)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乡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的设立。通过下发《关于设立乡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要求各镇成立乡镇社区矫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二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监管指导,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根据《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依法依规开展;三是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实施有效监管。截至2022年,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87人,累计到期解除矫正471人,现有在册802人,落实定位手机802人,今年落实远程会见435人/次。目前,我局没有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期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参与群体性事件、发生越级上访以及由其主导的媒体炒作等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事件。

  (六)强化律师日常管理工作,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一加强对律师管理的日常监督,做好敏感案件、涉外案件的代理登记与信息畅通。要求各律师事务所依法纳税、依法执业,结合律师所年度考核检查工作,对全市所有律师事务所开展规范化检查;二是开展陆丰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专项整治工作,召开陆丰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各乡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不断提升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市64名驻村律师累计为基层组织和群众义务提供法律咨询3439人(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宣传1094场(次),发放法律资料12000份,为村(社区)出具法律文书19份,参与调解纠纷6件,提供法律援助1件等法律服务。

  (七)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努力建成覆盖全业务的法律服务网络。今年以来,我市共接受12348热线及法网任务指派共计13件,完成13件,均获得较好群众满意度。今年广东法律服务网络平台驻网上线率100%,全市开展法治宣传25场次、法治课及法治讲座368场次提供法律援助1207宗、解答法律咨询近5100人次;全市共受理调解矛盾纠纷 414宗,调解成功 414宗,调解成功率达100%。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局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涉及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严格把关,树立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做到决策依法,办事靠法,有事找法,从源头上保证依法行政。对涉及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严格从法律角度、法定职责、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属政府该管问题,是否合法和可操作性等各方面进行审核,严格把关,从源头上保证依法行政。2022年,共收到需规范性审核文件23份。

  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我局严格认真落实践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各项条款,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政治任务、压实政治责任,让《规定》成为我局行政工作的“紧箍咒”,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杜绝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错误思想,使《规定》的各项条款融入到每一个决策的制定中,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我局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审查部门,严格按照程序要求,畅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渠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同时,助推我市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5名专业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进一步增强了政府法律顾问力量。在重大行政决策审查时,协助市政府充分利用政府法律顾问机制,注重听取律师意见,依法合理采用律师意见,使决策意见在法治护航下落地见效。2022年以来,法律顾问股总共审核了市政府及市政府部门法律事务207份,其中政府征地征求法律意见45份,审查政府法律事务与政府及政府部门合同或协议共140份,总共提供了140份法律意见,另合法性审查了42份陆丰市重大行政决策。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着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筑牢我市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一是不断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镇(街、场)和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制度建设;二是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11月30日,我局组织各镇综治办、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各行业专业调解组织负责同志、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共80多人进行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三是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宣传。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加强商事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法》和人民调解工作专项宣传活动共5场,为近3000多名群众提供咨询讲解,大大增强了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了解;四是组织部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我局制订了《陆丰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组织部署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今年以来,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受理调解矛盾纠纷474宗,调解成功474 宗。其中排查发现矛盾纠纷53宗,介入调解53宗。

  (二)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维护依法行政良好形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和汕尾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部署要求,起草《陆丰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22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58宗,其中受理51宗,不予受理案件7宗,行政复议告知0宗。在受理的51宗案件中,审理中9宗,1宗中止,41宗已经审结。为了真正达到行政复议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竭力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采取行政调解、当事人和解的方式审结案件,今年审结的41宗案件中,采取调解、和解方式审结9宗,调解、和解率达到15.5%,调解案件主要集中于公安-治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土地领域。行政应诉案件15宗,已判决12宗,已开庭未判决2宗,上诉中1宗;一审案件10宗,其中9宗为复议后提起诉讼案件,应诉率为15.5%,1宗为直接起诉市政府案件,一审案件均安排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三)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升法援水平和质量。一是扎实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积极与各司法机关建立联试联调联动协作机制,坚持尽援优援;二是积极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在同级看守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大力协助司法机关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三是探索开展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率先推行“无证明城市”举措,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推动我市法律援助朝着更加便民利民的方向发展。2022年共受理1268宗(民事案件420宗,刑事案件848宗)。

  (四)扎实推进全省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截至目前, 全市已有318个村(社区)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省委农办、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确认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单位,创建率达95%,完成创建目标任务。同时,开展“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目前有12个村被评为“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进村(社区)民主法治公园建设,目前已有9个村(社区)建成民主法治公园。法治村(社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五)普法依法治理全面深化。积极开展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依托法律六进,结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做好重点人员法治宣传,加大重点领域普法力度。大力开展普法宣传进基层活动,重点宣传了《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禁毒法》、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共出版法治宣传栏48期,法律咨询42场次,开展法治课及法治讲座380场次,印制派发宪法宣传折页1万8千多份,民法典宣传教育小折页1万8千多份,禁毒宣传折页2万1千多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折页9千多份,横幅100余条,宣传标语1万3千多张;微信公众号推送普法内容839则。

  六、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推进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学法用法机制。组织各镇(街)、星都管理办公室、市直各有关单位共4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旁听邓某样涉嫌贪污一案庭审。旁听人员全程仔细聆听,现场感受庭审“实战”,切身感知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要求和证据规则,进一步加深了对刑法知识的了解,增强反腐拒变的决心和能力。通过常态化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使国家工作人员“直观化”“零距离”接受法治宣传教育,有效实现“旁听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的组织工作。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2022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切实推进市法治建设进程,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推动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行政处罚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四)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12月13日至12月19日,在“陆丰普法”微信公众号上进行陆丰市国家机关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网上社会评议投票,通过公开河西街道办事处、城东街道办事处、市审计局、市信访局、市法院5个被评议单位的“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开展社会投票评议。12月21日,我市的市委依法治市办及普法办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陆丰市国家机关“谁普法谁执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地考察的通知》,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职校政治辅导员、律师、媒体工作者、基层普法工作者组成的评议团到河西街道办事处、城东街道办事处等评议单位进行普法工作实地考察和现场评议,推动评议工作稳步前进。

  总体来看,我局在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对照省、汕尾市、陆丰市的要求,对照群众的期盼,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司法行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业专的特点与司法行政干部业务素质、法律素质不高、创新精神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二是经费保障不足,由于地方财政紧张,导致经费保障不到位,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三是个别干部的法治意识有待提高。四是专业法律人才配置较少,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对照“一规划两纲要”的要求,认真查摆问题,寻医问诊,对症下药。按照省委、汕尾市委、市委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为我市奋力裂变发展,实现蓝色崛起,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美丽新陆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陆丰市司法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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