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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工作部署和汕尾市委“1+2+9”工作安排,始终坚持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为核心任务,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职责,积极推动依法行政,持续强化法治思维,将财政收支运行纳入法治化轨道,各方面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步和成效。根据《中共陆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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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思想建设,筑牢法治根基。一是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首要任务,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和领导干部述法重要内容。局党组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常态化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局领导班子带头领学导学、带头交流研讨、带头实践运用,形成“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全体干部职工跟进学习的良好格局。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更加主动,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局领导班子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更加坚定。三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等相关法律法规系统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三个党支部“三会一课”重点学习内容,依托“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常态化开展学习,严格执行全员学法考试制度,组织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2025年学法考试参与率、合格率均达100%。四是强化法治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3部,建立“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权力观,增强依法用权、廉洁用权的思想自觉。
(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提升法治素养。一是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利用局办公楼一楼大厅的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普法宣传短片,此外还组织开展普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主题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现场为群众讲解普法知识。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推动普法宣传常态化。各股室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明确各自主体责任,针对预算单位,预算股对其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范财政收支管理的政策法规,强化公职人员依法理财、规范用权的责任意识,同时按上级统一部署,积极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会计股、政府采购监管股、监督检查办公室三个有执法权的股室,在开展行政检查时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与预算执行及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各项法治宣传工作。
严格审查监督,规范行政决策,运用法治手段解决财政收支矛盾。一是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全年配合市政府制定出台了《陆丰市政府公物仓管理办法》《陆丰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丰市财政预算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陆丰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4个规范性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率100%,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提高了我市公共资源利用效率,为资源资产出让收入提供政策支持,实现收入约9亿元;同时进一步规范了陆丰财政预算支出和各预算单位差旅费支出管理。二是根据《关于开展梳理和报送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通知》(陆司〔2025〕31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全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4件,经评估,拟保留规范性文件22件,拟修改规范性文件0件,拟废止规范性文件3件,及时清理失效文件,以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时效性。三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每年安排固定经费3万元用于聘请具备深厚行政法及丰富财政实务经验的法律顾问,为局重大财政政策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化解矛盾纠纷、群众信访答复、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行政复议争议化解等工作提供精准专业的法律支撑。全年参与信访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司法裁定答复、检察建议书答复等事务16次,提供意见建议16条,为我局依法决策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四是按上级统一工作部署,做好我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和专项债收入申报工作,促进续建工程尽快收尾产生效益;配合陆丰市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班依法依规做好我市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拖欠台账进行审核,积极有序推动我市拖欠企业欠款清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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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一是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做到事前事后信息公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启用“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全年线上办理案件12宗,皆为行政检查,执法程序规范。二是提高执法队伍专业素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年组织安排参加广东省行政执法证考试10人,通过人数为7人。及时清理调离、退休等执法证3人,全局现持有行政执法证件在岗在编人员12人。三是积极参与上级财政部门及本级司法部门开展的案卷评查工作,规范执法案卷管理。全年共被抽查案卷6件,合格率达100%,反映出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同时,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已及时督促相关执法股室落实整改,持续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案卷管理水平。四是聚焦重点财政领域,开展检查监督。扎实推进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全年作出代理记账资格行政许可5宗,并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3个月内对其中四家代理记账企业开展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结果均为合格,暂未发现违法行为。对相关镇街开展2023年度“百千万工程”考核镇村奖励资金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实现财政监管的公正高效、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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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民意诉求,化解矛盾纠纷。一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汕尾市和陆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依托政府网站,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财政政务公开。依法公开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涉企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绩效评价、政府债务等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在网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21条,其中市财政预决算信息472条,其他财政信息49条。细致耐心做好对相关申请人要求公开我市红色革命旧址等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投入情况的答复工作,全年依申请公开信息12件(线上11件,线下1件),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规范财政信息公开流程和标准,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公开,维护财政部门合法权益和政府形象。二是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严把答复质量。2025年,我局承办陆丰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15件,其中1件为主办件,其余均为协办件;政协陆丰市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15件(均为协办件),相关业务股室主动加强同主办单位的沟通协商,积极配合,全部建议、提案予以及时答复、办结率达100%。三是扎实做好12345市民热线咨询办理工作。2025年,12345市民热线共收转群众诉求件66件,经审核甄别后,最终受理诉求件66件。对受理的诉求,严格按照办理时限和工作流程,分类转办、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并及时向群众反馈办理结果,全年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四是畅通群众监督投诉通道、积极听取意见建议。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上级工作安排,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司法部门公布了公开征集财政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公告,重点围绕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方面广泛征集线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子邮箱等渠道,畅通涉企行政检查投诉举报途径,对发现的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未发现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突出问题。
二、2025年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工作部署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总体来看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原因如下:
(一)法治队伍力量仍显薄弱,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专业人才配备不足,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有待提升。目前,我局在岗在编且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共12人,仅占在编总人数的约10%。在当前执法任务持续加重的形势下,执法力量明显不足,部分执法工作推进较为滞后。此外,现有执法人员均无法律专业背景,整体专业能力与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二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仍不够牢固。财政干部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认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在执法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培训机制不够健全。系统性、针对性较强的法治培训开展较少,对提升队伍整体法治素养的支撑作用不足;现有业务培训仍以会议传达等传统方式为主,缺乏实战化、演练式培训,难以有效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重点领域监管力度不足。当前我局开展的执法工作多以完成上级部门交办任务为主,主要集中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等常规领域,主动开展的监督检查相对较少。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财政资金安全和重大政策落实的重点领域,如粮食安全、民生资金管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检查和执法力度仍显不足,未能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资金监管、政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与新形势下全面加强财政监管、防范财政风险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三)执法经费保障问题突出。按照“零基预算”管理要求,我市当前财政每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市直各部门专项执法经费和执罚综合补助经费,并通过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奖补资金等渠道,支持各镇(街道)结合实际统筹用于基层执法工作需要。但受当前我市财政运行压力较大等因素影响,我市目前的财政支出主要以“三保”支出为主,年度预算中安排的行政执法经费总体规模偏小,同时预算执行率较低,仅能维持各单位最基本的执法运转需求,难以有效支撑全市执法装备更新、执法培训、信息化建设以及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等工作开展,与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全市执法效能、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四)普法宣传方式有待创新。当前我局开展的法治宣传主要以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和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传统方式为主,形式较为单一,宣传覆盖面和受众触达率有限,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从宣传效果看,干部职工和财政服务群体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多停留在条文表层,未能在实际生产生活中规范使用、从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财政部门推进依法理财、提升社会法治意识的目标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锚定建设法治财政目标,统筹推进财政法治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运用法治思维,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稳健运行。
(一)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持续组织动员在岗在编干部职工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鼓励执法人员充分利用‘北大法宝’等专业平台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鼓励和支持执法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着力培养一批具备专业法律素养的财政执法骨干。同时,邀请司法部门及专业律师来局开展专题培训,对执法人员进行系统辅导和专业指导,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专业化水平。
(二)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紧紧围绕财政职责,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较多的重点领域,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监管不缺位。在完成上级交办任务的基础上,主动联合相关部门统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形成监管合力。科学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和覆盖面,能合并的坚决合并,能通过非现场方式完成的不再进行现场检查,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三)落实执法经费保障。继续加大财源建设工作,特别是要抓实增值税等 “四税收入” 征收,更大力度争取我市省以下财政税制改革红利,同时继续做好我市资源资产重大财源项目的谋划推动工作,努力做大财政“收入蛋糕”,在确保我市财政正常“三保”和重点支出需求的前提下,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安排执法经费预算,优先保障执法装备购置、信息化建设、业务培训等重点领域,发挥财政在有效提升全市执法能力和规范化水平方面的作用。同时,积极指导各执法单位配合开展解决城镇用地历史遗留问题补办证工作,多渠道筹措执法经费,缓解基层执法经费压力。
(四)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坚持带头学法尊法用法守法,发挥法制参与审核作用,助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同时,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如制作生动形象的法治宣传短视频等方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使各项财政政策理念深入人心,坚持运用法律手段化解财政运行风险,真正做到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推动财政各项业务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陆丰市财政局
2026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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