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丰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陆丰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法治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市委和市政府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出台《中共陆丰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陆丰实践的实施意见》,不断推进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2.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和全市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各镇(街、场、星都)、各单位分别制定方案、细化措施,结合实际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深化市委党校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基地作用,组织全市108名领导干部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不断提高全市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3.压实落细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范》,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并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述法工作纳入市委常委会专项议题,实现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稳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4.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减证便民”,深化“无证明城市”创建,截至目前共计取消证明材料538个,其中直接取消证明材料12个,替代取消证明材料526个。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累计办理事项审批211329件,办结210664件,累计办结率99.69%,行政审批在法定时限上平均缩减50%,群众主动评价率97.1%,群众满意度99.99%。持续做好政务服务满意度监测。目前,我市政务服务可网上办理事项1739项,网办率达99.54%,全流程网办率95.18%、办事好评率100%。
5.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规范公平竞争审查程序。2024年全市新增市场主体26757户,同比增长14.3%。持续夯实信用基础,开展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承诺、信用宣传等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稳步提升我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2024年我市被评为“广东省信用县建设专项类首批示范单位”。
6.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工作,做好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以及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推进基层政务标准化规范化公开,利用好政府门户网站、农村(社区)公开栏等有效渠道,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等基层政务信息。
7.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充分运用法律顾问制度,做到合法性审核全覆盖,2024年,共合法性审查1份重大行政决策、13份规范性文件,对市政府及市政府部门法律事务及合同等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共267份。聚焦阳光法治政府建设,主动公布决策事项接受监督,不断加强与文件制定机关的联系沟通,在法定期限内完成了登记、审查、挂网、备案工作,2024年向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6件。
8.全力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水平。严格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关键作用,消除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分歧与矛盾。2024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9宗,收到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0宗。
(三)严格公正执法司法,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9.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2024年,我市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人员共1660人,其中市直行政执法单位626人,镇街1034人。组织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市19个市直行政执法单位和20个镇街,抽取共60宗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案卷合格率达90%以上。加大整治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力度,印发《关于开展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针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职权下放重放轻管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推动县级执法权下放更加科学合理。
10.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狠抓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建立办案情况周通报、月分析制度,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加快案件流转,从严管理审限,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平均结案时间由去年的107.44天缩短至63.68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652件,适用率46.05%。推行长期未结案件“一案一表一策”制度,落实领导包案督办机制和案件阅核制度。2024年,院庭长阅核案件数5595件,占结案数85.5%。
(四)夯实基层治理根基,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解纷平台建设,升级改造“一站式”诉讼服务大厅,将“一站式”建设融入基层综合治理。突出“抓前端、治未病”,主动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不断完善调解、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调解案件909件,调解率23.7%。制定《开展2024年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各地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矛盾纠纷风险隐患。2024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解案件1190件,调解成功率99%,预防纠纷49件,未发现突出重大矛盾风险。
12.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和市委“1+N”、百日攻坚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健全“破小案”工作机制,聚焦公共安全保障和社会治安防控,加大力度整治群众反映突出的“黄赌”“盗窃”“诈骗”等治安问题,全面净化违法犯罪土壤,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4年,共查处行政案件3183起,立刑事案件876宗,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865名,刑拘1191名,提请批准逮捕901人,移送审查起诉937人,抓获各类上网逃犯341名;共破盗窃类刑事案件120宗,受理破小案受理440宗,抓获刑事违法犯罪嫌疑人103名,行政处罚283名;电诈破案213宗;反馈“断卡”线索196条,核减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43人。
13.构建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努力建成覆盖全业务的法律服务网络。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网陆丰区域接受咨询4366宗,其中民事咨询2133宗,刑事咨询922宗,其他1311宗。广东12348热线分配任务3件,其中法律援助1件、律师撮合服务2件,任务均按时按质完成。做好公证档案及公证质量检查工作,2024年共随机抽查陆丰市公证处档案11个,均符合公证办理程序。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优化法律援助便民举措,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2024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57宗,法律咨询接待656人次。
14.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68名律师担任全市23个镇(街、场、星都)346个村(社区)法律顾问。2024年累计为基层组织和群众义务提供法律咨询4067人(次),举办法律讲座1370场,为村(社区)出具法律意见19份,法律援助1件,直接参与调解等其他法律服务87件,切实增强了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有力促进了基层组织的和谐稳定。
15.完善普法学法工作机制。印发《陆丰市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24年,共出版法治宣传栏39期,开展法律咨询24场次,法治课及法治讲座125场次。同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汕尾市委党建引领“三六九”工程,结合主责主业,合理编制印发《陆丰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组织202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全市共20760人参考,参考率达97%,优秀率98%,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有效提升。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及原因
(一)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领导干部缺乏运用法律的思维和方法解决法律问题的惯性,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开展工作的意识不够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不够,依法行政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仍需提高。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对法律的理解和把握不够,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不强,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尚有差距。
(二)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专业法律人才配置较少,还没能打造一支熟悉法律、掌握法律的法治工作队伍。公职律师普遍缺乏法律实践经验,难以独立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重要事项,所参与的单位内部法律事务仍停留在较浅层面。法律顾问的参与度不高,其作用往往在于事后解决问题,对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作用尚未有效发挥。
(三)行政执法事项赋权承接不到位。目前陆丰市大部分镇街难以承接涉及检验、检疫、检测和技术鉴定等专业性较强的事项。放权部门对镇街的指导培训不足,部分放权单位未能做到手把手教办案,镇街执法工作人员对下放事项的学习比较吃力,放权单位和镇街自主的执法培训方式比较单一,不能满足镇街执法需求。
(四)涉外法治领域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存在规模较小、能力偏弱、话语权缺失、支撑政策不足等问题,与日益增长的涉外法律服务需求“不适应”,与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不兼容”。涉外法治人才的引进、使用和服务配套机制仍有不足,未能充分激发律师等涉外法治人才的法律服务潜能。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制度机制,利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基地,举办专题研讨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举办干部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班,提高全市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二)建设专业化的法治人才队伍。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团队建设,充分发挥专业律师释法明理积极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合同签订前充分征求和听取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意见。将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工作纳入我市人才发展统一规划,强化涉外法治培训。鼓励行政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持证率。
(三)进一步做好放权强镇工作。充分考虑执法事项的普遍性和镇街的承接能力,及时调整回收下放的执法事项。加强对镇街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采用案例教学的方式,“手把手”帮助镇街执法人员迅速熟悉执法流程、文书写作、调查取证、自由裁量等实践操作问题。联动放权单位与镇街开展执法工作,以实践操作提升镇街综合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
(四)深化涉外法治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人才引进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激发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新动能。探索建立涉外法律工作职业共同体,加强高校、政府和涉外法律服务市场主体之间的合作,面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培养高端涉外法治人才。
中共陆丰市委 陆丰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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