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丰市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中共陆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的《中共陆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陆法治办〔2024〕1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2024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市统计局始终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班子成员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推动法治精神、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
(二)依法履行统计职能,全面提高统计法治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利用密切联系企业的工作优势,不断强化法治宣传工作,努力提升统计法治建设水平。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等文件精神,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树立依法统计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工作。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今年9月20日,我局联合国家统计局陆丰调查队开展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打造阳光统计,让社会各界走近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此次宣传活动主题为“数览发展 向新而行”;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1周年纪念日,我局联合国家统计局陆丰调查队在市文化中心开展《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提升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信任和支持,为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社会基础,营造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推动统计执法工作体系建设。不断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深入推进统计执法工作体系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统计人才建设,深化统计执法体制改革。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及统计法律法规等培训,督促指导统计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全国性统计执法证书考试。同时加强统计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主动接受监督,切实维护政府统计部门公平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二是不断推进和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执法检查规划,有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今年以来,依法依规对2家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执法过程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亮证执法等执法工作制度。
三是深入运用说服教育、指导教育等工作方式。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推动依法统计为目的,全面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自查自纠工作。针对部分企业统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统计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仍然不高等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确保存在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整改到位。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限期整改,跟踪监测整改进度,持续巩固防治成效;二是加强相关主管部门工作联动,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三是加强基层统计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四是严把原始数据审核关,确保及时发现异常数据并进行错误数据修正进一步加强各专业数据核查,细化工作举措。
(四)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深入学习国家统计局印发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包括《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列入我局党组理论中心学习小组学习内容。推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做学法用法表率。摸清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及指标变化情况,测算好基数,为经济运行分析服务提供保障;针对重点产业,严格落实统计责任,逐户核实上报数据,确保统计数据来源真实可靠。我局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组织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依托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全局干部职工都积极加入了学法新热潮,并结合实际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禁毒法》《广东省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以此强化巩固法制相关知识。
二、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在法治建设及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工、建设实效等方面还有所欠缺。二是统计法治建设和统计业务工作的融合不够充分,统计服务功能发挥不够到位。镇一级、企业及项目业主单位统计基础薄弱,统计人员统计分析、服务水平及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统计专业人员统计法治建设意识不够强。一方面基层统计人员少,部分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偏低,缺乏应有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必要的专业知识。存在只管统计业务、不管统计法治建设的现象。三是统计法治人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不全。受限于行政编制人员少,目前取得统计执法证人员只有1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压力巨大,工作人员取得统计执法证率较低。四是普法宣传效果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手段局限于邀请专家进行讲座、横幅悬挂、摆摊活动等传统方式,对新媒体平台的运用不够充分,缺乏创新性,难以引起群众的兴趣和接受程度,导致普法效果达不到预期,因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需进一步提高。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计划安排
2025年,我局将始终紧密结合统计工作职能,坚定不移把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深入,为新阶段统计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着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紧紧围绕上级工作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谋划好、组织好、开展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由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法治政府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二)聚焦重点任务,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宣传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统计局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
(三)着力提升法治宣传学习效能。围绕普法工作部署,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探索新的普法形式,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开展多样的普法教育,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继续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统计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和完善与法律法规相适应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统计政策体系。
陆丰市统计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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