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丰市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持续发力,全面依法履行各项财政管理职能,不断完善健全财政法治体系,严格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措施
一是组织深入学习。2024年,我局通过组织党组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深入研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文件,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增强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感。二是完善制度建设。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如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分配使用制度、专项债券项目债券存续期管理办法等,确保财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严格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财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同时,建立健全财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财政执法公正、透明、合法。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
在学习培训方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组织干部系统学习,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宣传普及方面,我局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如政府网站、宣传手册、横幅、LFE电子屏等,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财政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公众对财政法治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在推动法治建设实践方面,我局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积极参与法治广东建设,在保障工资支出和困难群众、特殊群体补助等资金的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之余,加大力度支持司法体制改革、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强大合力 。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4年,财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高度重视,带头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财政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身法治素养和领导能力。二是严格决策,依法履职。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上,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落实“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度。三是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定期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陆丰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市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一)主要举措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陆丰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不断明确工作职责,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财政管理制度,规范财政权力运行,确保依法行政。三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开展法治培训和讲座,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四是推进政务公开。按规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财政预决算、重点领域信息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2024年以来,在陆丰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515条。五是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确保执法公正。2024年以来,我局行政检查13宗,行政许可2宗,行政诉讼0宗。
(二)相关成效
一是法治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得到显著提高,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观念深入人心。二是 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完善了财政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权力运行,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三是执法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加强执法监督和培训,财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四是政务公开更加透明。及时公开财政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仍存在部分财政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日常工作中,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没有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对财政工作的重要保障作用。
(二)法律知识储备不足。财政工作涉及众多法律法规,如《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但部分财政干部对这些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深入、系统,在实际工作中,还不能准确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此外,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如果对新法规的学习跟进不及时,知识更新滞后,将影响财政工作的依法开展。
(三)执法水平有待提升。在财政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执法文书制作不严谨,存在格式不规范等问题。二是执法力度不够,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足,难以起到震慑作用。三是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
(四)法治宣传效果不显著。虽然开展了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但宣传效果并不理想。一是宣传形式较为单一,主要以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传统方式为主,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二是宣传内容针对性不强,未能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和受众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三是宣传覆盖面有限,主要集中在机关内部和部分重点企业、学校,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社会公众对财政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不高。
(五)信息化建设滞后。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信息化手段的运用还不够充分。一是财政业务系统与法治管理系统未能有效整合,信息共享程度不高,影响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二是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执法监督等方面还存在不足,缺乏创新意识和技术支撑。三是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不足,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更新不及时,难以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财政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一是持续开展财政干部法治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深入学习宪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政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养一批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财政干部队伍。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规范资金拨付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管,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三是不断加强对财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文书的制作和管理,确保执法行为合法、规范。并加强与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四是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如制作生动形象的法治宣传视频、漫画等,从而提高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社会公众对财政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遵守度。五是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推动财政业务系统与法治管理系统的有效对接,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不断提升财政部门法治管理水平。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法治宣传、执法监督等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无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