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做实做强西承东联桥头堡,全力打造东海岸重要支点”全新发展定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为锚定“海洋强市、融湾先行”、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绿美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推动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就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领导法治政府的制度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同时,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如加强建筑市场的法治监管、推进“保交楼”工作和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普法,确保法治精神在住建领域得到全面体现和有效落实。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积极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学法活动常态化,围绕宪法、消防安全、燃气安全以及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等开展普法活动。二是组织全体干部积极参与关于法治建设专题培训,要求全员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新思想新论断以及做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牢固树立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三是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培训及考试,安排以业务股室、党支部为单位定期组织学法说法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利用“学习强国”APP学习平台开展在线学习,借助“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广东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开展日常学法和年度普法考试。四是组织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利用普法平台进行法治宣传。
3.压实落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我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和党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落实到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带领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执法人员加强培训和管理,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稳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4.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我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保证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实现合法性审查常态化、精细化、时效化。我局结合房地产市场和建筑业市场发展等重点工作,制定《2024年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普法依法治理重点任务,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5.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局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贯彻落实国家、省、汕尾和陆丰市委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决策部署,压实领导责任,保障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6.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推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案例研讨和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年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共29宗。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处理依申请公开文件。全年共处理14件依申请公开文件,均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答复,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7.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把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作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认真研究、梳理、细化、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审批效能。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通过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有力纠治建筑市场企业违规挂靠乱象,促进建筑企业市场健康发展。成立局营商环境专班,持续深化“店小二”服务。主动深入项目现场,为企业提供上门服务,“向前一步”直接答复企业的诉求,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安排人员参加住建部、住建厅及汕尾市工改办举办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能力提升培训班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专题培训等,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认识水平。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按照省、市委深化镇街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安排,认真落实各项改革部署,全力做好职能范围内的镇街体制改革工作,围绕着住建系统下放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具体业务操作和典型案例,加强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系、交流,加强业务指导,通过住建领域专班工作群形成随时随地线上咨询“你问我答”咨询业务的良好局面,促进各镇街执法队伍执法水平共同提高。
9.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牢固树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治意识,对各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坚决纠正监管执法中的“宽松软”问题,坚决消除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增强监管执法的威慑力和有效性。今年行政处罚70宗,罚款金额692万多元。
10.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注重执法公开。行政执法人员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注重程序合法。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三是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和完备性。四是注重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五是案卷管理规范,各类执法案卷档案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制作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
(四)加强规范化建设,稳步提升行政公信力
11.深入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立招标文件联合会审制度,实施评标定标评定分离制度。一是建立招标文件联合会审制度,加强对编制招标文件的监管。加强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的审查;二是推进评标方式改革,实行“评定分离”制度,定标委员会按照科学民主决策原则,择优确定中标单位。有3个项目使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定标,交易金额79209.65万元,节约财政性资金708.22万元;三是开展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局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陆丰市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招标项目专项检查,随机抽取13个招标项目,未发现工程招标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12.强化我市用气环境排查整治。我局积极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紧盯“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六个方面开展用气环境整治。一是牵头各镇(街、场、办)、各单位开展燃气隐患治理工作,制定印发《陆丰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陆丰市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6)》《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陆丰市岁末年初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组织开展燃气排查整治工作,出动检查组432个次,派出检查人员1728人次,检查燃气企业、燃气供应站点、用气餐饮行业等432家次,发现安全隐患511个,已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511个。二是认真落实全市燃气领域安全整治工作,围绕“陆丰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专项行动”“中秋、国庆期间专项整治”等工作,成立并派出督导检查小组,对全市燃气场站、供应站点等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同时督导抽查我市用气餐饮场所,出动检查组119组次,派出检查人员476人次,检查燃气企业、燃气供应站点、用气餐饮行业等119家次,发现安全隐患176个、重大隐患问题23个,现均已完成整改,及时有效地消除燃气安全隐患,防范且遏制事故发生。
13.打牢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为确保本市建筑领域施工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理攻坚行动的统一要求,我局按职责定期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宣传及检查,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加大建设工程管理力度,提高动态监管水平。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我局共出动检查组5组次,累计检查工程项目119项次,检查人员425人次,发现隐患282处,已整改落实282处,截至目前,全市建设领域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五)强化法治宣传工作
14.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工作。一是进社区,结合“百千万工程”等工作深入社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普法,强化街道、社区、小区党支部、物业公司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二是进企业,组织工作人员主动上门,结合宪法宣传周、安全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指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加强法治企业建设。
15.落实八五普法工作。我局成立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保障行业健康发展。今年我局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新增正升华府作为普法阵地,充分利用省住建厅开发的“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八五’普法基层阵地资源共享平台”,汇集行业内普法成果和资源,依托普法基层阵地常态化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目前已取得明显成效,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行政执法水平逐步提高,但距离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距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法治宣传力度和规范性执法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行政执法体系不够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下放镇街实施后,存在执法力量缺乏、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基层承接能力不足、调查取证和执法办案难的情况。行政执法监管偏重于事后监督,事前事中监督办法不多,措施有待加强。
(二)普法广度与深度有待延伸。普法方式较为传统单一,通常以派发手册、讲座培训和视频播放宣传等方式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创新元素及普法针对性不强,对充分利用新媒体的研究不够,缺少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案例。未能吸引各领域、各年龄段群众深度参与,人民群众在住房和建设领域方面知法、守法、配合执法的氛围不够浓厚,难以凝聚成社会合力,需要积极探索出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方式。
(三)法律专业人才不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事项内容较多,涉及范围广、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具备法律专业教育背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不足,因而存在法制审核工作能力薄弱的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深层次的挖掘方面有欠缺,难以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住建领域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创新宣传手段,提升宣传实效。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行业普法教育规划,定期组织普法培训活动,提高行业从业人员对法律的理解和应用能力。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提高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让法治更加深入人心。
(二)加强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系、交流,加强业务指导,针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工作重点和抓手,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确保权限“放得下,接得住”。
(三)优化“营商环境”格局,推动服务新速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的部署要求,明确政策方向,采取多项措施,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深入项目现场指导、监督,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推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坚决杜绝“体外循环”“隐形审批”等行为,为企业申办工程建设项目早生成、早落地提供更快捷、便利化服务,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四)继续深入推进行业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重点打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治理房建市政工程承发包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进一步遏制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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