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丰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陆丰市卫生健康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扎实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规范医疗卫生服务秩序,深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共陆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陆法治办〔2024〕14号)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措施
我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及工作安排,切实将理论学习落实到卫生健康民生领域工作中,聚焦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研究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相关政策措施,完善法治体系,树牢法治意识,增强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水平,把法治建设贯穿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过程,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法治护航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推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法治学习。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抓紧“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是我们党执政的骨干和中坚力量,是现代治理的主体力量,更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我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压实法治责任。严格落实“述法”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应述尽述,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认真履行法治首责,担当第一责任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卫生健康工作的突出位置,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也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严格进行普法学习。
(二)贯彻法治建设部署,推动重点任务落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法律法规学习上,注重学以致用,强调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坚持对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要任务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卫生健康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全市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法规执行。坚决遵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三部重要的党内法规行事,遵规守纪,促进党的建设、法治建设与卫生健康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注重培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法治意识及法治素养,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杜绝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特权思想、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同时实行政务公开管理制度,主动公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并对依法执行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陆丰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市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2024年国家安全普法宣传活动、“民法典宣传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执法人员接受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按要求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积极动员相关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推动普法教育落到实处。
(二)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推进依法行政。2024年10月,我局聘请了广东法全律师事务所蔡震峰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负责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积极开展规划性文件、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和存量清理。
(三)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权力的监督。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及随机抽检结果。二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利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执法工具进行全程记录。三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对应当列入案件审理范围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及决定。2024年,共组织对“汕尾民康精神康复医院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等20个案件进行了审理及集体讨论,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公平、公正、合法、有效。
(四)深化政务服务工作,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大力推进“无证明城市”改革,以增强服务意识为着力点,梳理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审批环节,拓展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规范诊所备案管理,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制证签发和应用,持续推进“减证便民”,优化诊所营商环境,激发诊所举办主体活力。2024年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共办结1655份,其中公共场所340份,医师271份,护士371份,医疗机构许可365份(包括医疗机构变更118份,校验226份,执业登记11份,注销10份),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10份,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预评价审核)6份,放射工作人员证13份,放射诊疗许可26份,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6份,诊所备案(报备)25份,诊所备案(信息变更)12份,诊所备案(撤销)1份,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4份,产前筛查方面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2份,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202份,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变更)1份,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与幸福感。
(五)加强卫生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我局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结合“春运、端午、中秋、国庆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国家、省级双随机、一公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非法行医跨部门联合查处行动”等系列专项检查,多措并举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2024年,经发动全市卫生协管力量,共出动人员22653人次,检查医疗机构3620家次,公共场所5021家次,学校2204家次,供水单位(包括二次供水单位)294家次,落实整改343家次;行政处罚59宗,其中当场处罚34宗,立案25宗(结案24宗),共罚款人民币94.9019万元,大力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保障了人民合法权益,大大增强了社会安全感,在广大群众中树立了正面的卫健人形象。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提升。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少,业务不精,执法队伍素质和技能水平有待提升。而卫生健康部门监管对象涵盖公共场所、集中供水单位、学校、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涉水产品、职业卫生等多个专业,监管单位点多面广,执法人员相对不足问题较为突出。
(二)创新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提高。执法监管方式仍以传统监管方式为主,注重于事后监管,在事前、事中监管方面,缺乏创新监管技术手段,相对于先进地市,在监管理念、制度建设、技术手段、信息互通、人物保障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
(三)自我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推动落实。医疗机构,尤其是社会办医疗机构,依然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重业务拓展而轻内部管理的状况,过度聚焦患者数量、诊疗项目及设施扩充,却在人员资质把关、医疗流程标准化、质量控制体系建设等关键管理环节有所欠缺。
(四)常态普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普法宣传内容有待丰富,普法宣传形式以单向传播为主,互动性不够,技巧不足,创新不多,缺乏吸引群众主动性和积极性的方式方法,普法质效有待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法律法规及科普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工作职责,统筹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纠纷的能力。二是拓宽普法宣传渠道,提升普法质量和效果。将普法宣传与卫生健康日常工作融合,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卫生健康重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提高普法覆盖面和实效性。三是继续推进卫生健康综合监管,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规范管理工作。四是持续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陆丰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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