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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水务局主动公开目录(2021年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陆丰市水务局实际,制定《陆丰市水务局公开目录》。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2019〕第711号)
(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四)《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五)《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陆丰市水务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政府网站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主要通过政府网站、电话监督。
政府网站:http://www.lufengshi.gov.cn/
电话:0660-8821453
陆丰市水务局主动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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