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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通过!《汕尾市乡村绿美条例》近期公布实施
7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汕尾市乡村绿美条例》。据悉,该《条例》将于近期公布实施,为汕尾市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据了解,《汕尾市乡村绿美条例》共三十一条,坚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绿美广东、绿美汕尾生态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乡村绿美工作“如何建”“如何管”“钱从哪里来”“如何富民”等核心问题,重点在乡村绿美规划建设、多元投入机制、乡村绿美管护机制以及绿美廊道、美丽庭院、乡村公园、田间插绿、山地增绿、特色绿美产业发展等方面作出规定,搭建了推动构建绿美汕尾生态建设新格局的法治化轨道,为汕尾市乡村绿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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