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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森简报第30期
陆丰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调查走访,守护我市古树名木资源
古树名木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是自然界和祖先留下来的珍贵遗产,蕴含着丰富的陆丰历史人文价值,保留陆丰城市底蕴、涵养国家情怀,承载了陆丰当地人民群众的乡愁情思。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要求安排,陆丰市人民检察院于7月20日下午,与陆丰市林业局、陆丰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一起开展我市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对我市古树名木保护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分别走访调查东海街道和城东街道,对古树编号:00001、00002、00003、00004、00109、00103、00102等进行现场现状调查。经走访调查,我市辖区内古树名木保护方面存在影响树木生长的一些隐患,如根系周围水泥浇筑硬化,未经审批裁剪古树,植物寄生,树根周围堆放垃圾杂物,设置神龛香火炉,树木枯萎虫害等现象,可能影响古树持续健康生长,可能损害生态资源和社会公共利益。
为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检察院、林业局与各镇相关单位及时举行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会后,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古树名木资源的保护力度,更加细化古树名木养护措施,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形成长效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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