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专项行动
2023-11-15 10:23:09 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场监管总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市市场监管局在辖区内开展打击流通、餐饮环节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开展期间,执法人员深入农贸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水产品销售者、餐饮服务单位、野生动物养殖场等场所进行检查,不定期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开展对辖区内的餐饮企业、农家乐进行拉网式巡查。主要检查经营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存在非法收购、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存放区和冷冻柜是否有宰杀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菜谱中是否出现“野味”等含有野生动物内容字样等违法行为。对各经营主体的进货、销售台账等记录情况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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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要严格按照经营许可范围经营,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禁私自非法捕获、收购、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得采购与销售、加工来源不明、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禁捕流域渔获物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求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加强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一旦发现有来自于禁捕流域的渔获物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应当立即向我局报告。并向经营者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引导相关经营户要切实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守法诚信经营,切实履行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杜绝野味上餐桌的主体责任。

    检查中如发现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查处,并同时追溯来源渠道,及时通报市公安局一查到底。形成全方位严格执法,打击治理的高压态势,有力震慑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分子,坚决遏制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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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15人次,检查农贸市场8家、餐饮服务单位53家,张贴禁止销售经营长江流域野生水产的海报60多份,配合公安部门针对野生动物犯罪行为立案5宗。

    下一步,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规定,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交易行为,进一步加强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力度,形成共同防范和打击野生动物及制品违法交易的长效机制,推动野生动物保护行动常态化,全力保护全市野生动物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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