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2-10-09 10:11:31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字体: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建科〔2022〕9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2022年7月21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

  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是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筑业转型升级和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途径,对降低资源消耗,提升工程建设工业化、智能化水平,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快速推进,建筑产业升级加快,自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以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省和各地市出台了一系列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配套政策、技术标准和定额,建立了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形成一批有广东特色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新建装配式建筑超过2.1亿平方米,为全面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但与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目前装配式建筑发展还存在预制构件生产和设计标准化、建造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不高、配套产业链和产业队伍还不完善、建筑施工不够精细、建造品质提升不明显等短板,与绿色发展在科技创新、提高效率、提升质量、减少污染与排放等方面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2020年8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提出9个方面37条措施,部署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通过融合现代信息技术,通过精益化、智能化生产施工,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性能和品质,达到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的发展目标。2021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粤府办〔2021〕11号),明确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新型建筑工业化。为抓好国家和省文件的贯彻落实,推动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和高质量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总结了我省近年来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特别是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的经验做法,结合我省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实际,组织起草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发展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了近期(2022年-2025年)每年度发展的主要目标和远期(2030年)发展目标:

  到2022年底,新型建筑工业化有序开展,制定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住宅设计选型标准、主要构件尺寸指南和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评价指南。各地市研究制定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配套政策,有序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装配式装修试点工作,实施一批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

  到2023年底,新型建筑工业化稳步推进,适应新型建筑工业化特点的上下游产业链逐步完善,标准化构件生产、精益化施工扎实推进,建立一批标准化部品部件库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装配式装修和BIM正向集成设计逐步推开,信息化技术在新型建筑工业化中积极应用。

  到2024年底,新型建筑工业化加快发展,相关配套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建立,BIM正向集成设计、装配式装修和信息化技术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全面开展,建成一批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

  到2025年,新型建筑工业化全面推进,BIM正向集成设计和标准化部品部件生产水平稳步提升,精益化施工全面开展。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全面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和采用装配式装修,信息化技术在建造过程中规模化应用,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实施规模不断扩大。

  到2030年底,工程全寿命期系统化集成设计、部品部件标准化生产、精益化生产施工水平大幅提升,工程全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充分整合,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体系。新型建筑工业化由政府示范引领向市场主导发展,工程建设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的建筑工业化基本实现。

  三、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了八个方面共20项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系统化集成设计。加强全产业链协同,推行标准化设计。二是优化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推动构件和部品部件标准化生产,优化产业基地布局,大力发展应用绿色建材。三是推行精益化施工。大力推行装配式建造方式,优化施工组织方式和工艺工法,推广全装修和装配化装修。四是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加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探索建立完善工程保险制度。五是加快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发展智能建造技术,加快应用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六是加强产业人才培育。培育技能型产业工人,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七是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创新载体建设,加强关键技术研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八是完善配套标准。完善标准体系,建立使用者监督机制。

  四、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明确了五项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统筹协调,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二是强化项目落地。各地制定完善本地区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配套政策,加大推进力度。三是强化政策支持。在项目审批许可、建设管理、交通运输、用地、绿色金融、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产业园区建设、评奖评优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四是加强评估督导。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推进评估督导机制,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库、产业链企业库和人才库,加强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情况统计和实施评估。五是加大宣传宣贯力度。开展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宣贯活动,加强行业交流,营造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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