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丰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
2022-01-12 17:09:13 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陆府办函〔2022〕1 号


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丰市

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有关部门工作

职责(试行)》的通知



各镇(场、区)人民政府、市直(垂直)各单位:

  《陆丰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直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 月 3 日



文件:陆府办函〔2022〕1号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丰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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