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丰市“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021-08-16 10:50:05 陆丰市人民政府 字体:


LFBGF  2021—002



陆府办〔2021〕46号



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丰市

“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

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各镇(场、区)人民政府,市府直有关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制的《陆丰市“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试行)》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




文件:陆府办〔2021〕46号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丰市“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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