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陆丰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1-08-02 11:06:35 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陆府办函〔2021〕62号


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陆丰市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场、区)人民政府,市直(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市政府决定成立陆丰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县(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要求。统筹协调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统筹推广未成人保护工作经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协调民政工作副主任、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残联、市关工委。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兼任。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股室一名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联系和协调日常工作。



 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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