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启用“粤省事”车驾管业务现场办理预约系统的通告
2021-01-18 11:06:46 汕尾交警 字体: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总体部署,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减少群众排队等候时间,维护业务窗口良好秩序,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走路”,并结合上级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于2020年8月3日起启用“粤省事·车驾管业务现场办理预约”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和适用范围

  2020年8月3日(星期一)起,凡申请在汕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埔边工作站和陆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海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陆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各类车驾管窗口业务、车辆查验业务的,需要提前通过该系统预约,预约成功后预约人按照预约时段、预约办理点前往窗口办理业务。7月27日0时后可通过该系统进行网上预约。

  二、预约途径和注意事项

  (一)广大市民群众可以通过微信实名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网上预约现场办理业务类型、办理时间和地点。

  (二)可提前预约七个工作日的业务,同一车管所的同一个业务,一个身份证号一天内只能预约一次。如不能按约定时间办理业务的,应当提前取消预约。如所预约的号已过时间,则该预约号失效。有三次频繁预约后取消等情况的,将限制预约。

  (三)为有效防止恶意预约占号等行为,预约人、业务申请人(机动车为所有人)和经办人应为同一人;属于单位、企业的业务,预约人、经办人(为单位、企业授权委托人)应为同一人,否则预约无效。

  三、温馨提示

  (一)启用预约系统后,我市各级车管所各窗口、查验岗位将不再现场受理未经预约人员办理业务。

  (二)汕尾市公安局正在积极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大力推广“互联网+交管服务”,全力提升车管所服务效能。目前,机动车业务中,新车选号、在用车选号、新能源车换牌选号、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机动车转籍、挂靠申请、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换领行驶证、补领检验合格标志、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申请新车临时号牌等业务均可在交管12123平台申请。驾驶证业务,除驾驶证转入、降级、变更姓名、身份号码、变更考试地项目需要到窗口办理外,其他业务均可直接在交管12123平台申办,欢迎广大市民群众下载交管12123APP并进行注册,优先使用互联网平台申办车驾管业务。    

  (三)请广大市民群众通过“粤省事·车驾管业务现场办理预约”申请预约前,认真阅读操作指引,以免带来不便。

  (四)广大市民群众到车管所办理业务时,务必遵守公共秩序和办公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排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保持安全距离,讲卫生讲文明,主动向现场查验人员提供“粤省事”预约二维码,待查验车辆要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在查验车辆等候区排队,按指定路线、按顺序进入查验区。办理业务人员严禁在业务大厅和查验区大声喧哗、插队、聚集和扰乱办公秩序。

  (五)因预约系统刚刚上线运行,难免存在不足和缺陷,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及时向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收集意见及时改进。

  (六)我市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充分保障市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市局交警支队明确要求,对各项车驾管业务均要做到“能办即办”,快速高效地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服务。当前,存在有非法中介人员(俗称“黄牛党”)以简化程序、包办包过等谎言诱骗办事群众,从中非法获利,严重影响车管所形象,严重影响警民关系,值得广大市民群众警惕。敬请广大市民群众不要轻信谎言,以免受骗上当。一旦发现有非法中介、诈骗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向110报警或交警支队车管所举报,举报电话:0660-3379909。

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7月25日



“粤省事”车驾管业务现场办理预约操作指引


登录

  预约人扫描下方葵花码或打开“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进入“行驶驾驶”服务,下拉点击“车驾管业务现场办理预约”。



  车驾管业务现场办理预约葵花码





认证

  进入服务界面后,如未进行实名认证,可根据界面相应提示实名认证,当前可选“微信支付密码认证”、“人脸识别认证”两个认证方式。

01

微信支付密码认证

  选择微信支付密码登录,点击同意事项,并点击“开始登录”。绑定手机号后,点击“同意授权”,进入下一步。输入微信支付密码,完成登录,如无法登录,请确认是否为本人登录及绑定本人的银行卡。







02

人脸识别认证

  选择人脸登录,点击同意事项,并点击“开始登录”。点击下一步进行人脸识别,完成登录。






预约

  阅读预约须知后,点击“开始预约”进入预约界面,准确填写预约车型、业务、时间、地点等信息,并进行提交。提交成功后,将生成预约二维码。在到达车管所现场后出示预约信息,以供检验员检验预约情况。









  温馨提示

  1.如选项置灰无法选择,则表示前面所选的条件,在该选项中没有可提供服务的选项,可选择更改前面选项。

  2.用户可预约七个工作日内的业务,同一车管所的同一个业务,一个身份证号只能一天内只能预约一次。

  3.如所预约的号已过时间,或因客观原因取消该业务以及时间段,则该预约号失效。

  4.到市车管所办理业务的群众,驾驶证业务请到3号至11号窗口;车管业务请到19号至23号窗口。

查询出示预约情况

  再次进入预约服务时,如系用户已有预约,将会提示用户前往查看;用户点击查看后,系统将显示离当前时间最近的一次预约详情况




来源丨汕尾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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