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公安局户政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2018-05-07 11:34:26 字体: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
1、免征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
2、免征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准迁证收取的工本费)
二、根据《关于做好停征首次申领居民份证工本费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公治明发[2018]122号)规定,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三、首次申领居住证免征工本费(不含丢失、补损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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