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享到:
“食”刻守护——
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三部门开展
校园食品安全督查工作
为进一步督促学校(幼儿园)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行为,自10月起,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市纪委监委驻市监局纪检组对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食品安全督查工作。
督查行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学校(幼儿园食堂)信息公示、制度落实、生产经营环境、人员操作规范、台账建立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深入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隐患,狠抓整改落实。
据统计,自督查工作开展以来,督查组共对甲子镇、碣石镇等11个镇街53家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督导检查,督查发现部分学校(幼儿园)存在散装食品无标签标识、留样不规范、信息公示滞后、自查频次低、人员饰物外露、冰箱无法显示温度、索票索证不齐全等问题,现场发现的问题均已要求学校开展整改,现已有17家学校(幼儿园)食堂已完成整改。
下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力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落实,进一步筑牢辖区食品安全防线,做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守护者。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