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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依职权注销、停用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的规定,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停用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方式注销或停用相关特种设备。
近期,我局按照上级特种设备数据清理和清网行动要求,对系统内的数据进行全面梳理,到现场进行核查,发现有些设备已拆除,有些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存在取缔、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等情况。现我局依职权对部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予以注销、停用公告(详见清单),如清单中注销、停用设备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8月23日前到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说明情况,逾期将作注销或停用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660-8901012
联系地址:陆丰市城东街道上陈路口东侧
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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