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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21年02月07日,我局已依法注销陆丰市南丰医药药材公司中药四门市《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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