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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的指示精神,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8﹞2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4日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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