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2022年8月26日在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陆丰市审计局局长 陈雄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市审计局组织对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镇(场、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深入实施“1+1+9”工作部署,推进“三大行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跟跑”和“并跑”中做到“三个领跑”。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社会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效,在汕尾市2021年全年工作各县(市、区)综合考核排名第一名,实现“十四五”计划良好开局。
——稳增长促发展持续发力。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99.7亿元,较上年增长4.5%。全市83个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00.64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总额153.92%;工业投资额192.92亿元,增长41.6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80.58亿元,增长33.8%,对经济持续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重大战略部署落实成效显著。海洋工程基地(一期)累计完成投资75.53亿元,后湖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康佳产业园康源半导体项目正式投产,全年引进项目51个(其中超10亿项目7个),总投资额193.77亿元;成功举办陆丰民宿招商推介大会、汕尾(陆丰)海上风电产业大会,总投资额分别达418.84亿元和255亿元,在第二届汕尾发展大会上成功签约项目10个,总投资额401.5亿元。重大战略部署落实成效显著。
——民生等重点领域保障有力。教育投资不断增大,投入资金1.09亿元推进龙山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林启恩纪念中学现代化综合大楼工程建设项目,与华南师范大学签订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陆丰学校合作办学意向,并于2022年秋季开始招生;加快补齐医疗短板,市中医医院、市人民医院外科综合楼成功投入使用,启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建设,进一步满足群众健康需求。就业活力充分激发,城镇新增就业人口1.9万人,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共带动就业创业1.2万人次。
——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成效良好。相关镇(场、区)和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截至2022年6月底,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110个问题,有85个已整改到位,整改金额73304.03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本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了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99.74亿元、总支出97.1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4.47亿元、总支出34.3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19万元、总支出34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7.25亿元、总支出3.54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要求,集中财力服务保障“三大行动”“六大会战”,积极落实“六稳”“六保”任务,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规范、不科学。
2.应收未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020至2021年,未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涉及5个项目共计3710.65万元。
3.部分项目资金执行率低。2021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专项地方粮食项目等12项专项资金合计1.44亿元,截至2022年2月28日仅支出291.36万元。
4.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指标下达不及时。未按规定将154笔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直接分解下达至预算单位,导致资金未能及时发挥效益。
5.部分专项债券支出进度慢。截至2022年4月底,4个项目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慢,涉及未支出金额合计2.54亿元。
6.民生补偿资金发放不及时。一是2021年休(禁)渔渔民补助资金621.81万元未及时发放;二是省财政厅2020年12月下达给陆丰市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735.1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涉及42624户受补贴农户共计1692.92万元仍未发放。
7.新增暂付款挂账数额大。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19年以后累计新增暂付款占本级两项预算支出之和的比例高达11.31%。
8.未按规定制定规划制度。未按规定编制年度中期财政规划和国有企业资本收益上缴财政的相关制度。
(二)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本级2021年度85个一级预算单位及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有4个单位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涉及金额61.27万元。
2.有12个单位存在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行为,涉及金额1108.32万元。
3.有9个单位存在报账手续不规范行为,如列支公务接待费未附接待公函及清单、列支差旅费未附非公车辆审批表等。
4.有9个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如虽有制定内控制度但内容过于空泛、职工食堂无专门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等。
5.有5个单位采购行为不规范。一是6个单位自行采购应实行集中采购项目;二是3个单位工程项目采购未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或审核。
6.有4个单位存在工程建设不规范,如未验收先使用、总预算超支等。
7.有2个镇6个卫生站存在工作时间内大门紧闭、医护人员不在岗、内置设施简陋、灰尘堆积、药品及基本医疗设施设备未配备齐全等情况,未能发挥预期社会效益。
8.有2个单位存在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维护费、工作经费等。
9.有4个单位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情况。
2021年度我市收到中央和省级财政直达资金28.13亿元,截至2022年2月底,已支出27.84亿元,支出进度98.99%。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国道228线升级改建前期工作推进慢,导致香校桥改建工程无法实施,闲置直达资金79万元。
2.补助资金发放不规范。一是向16名已死亡人员发放优抚补助资金、困难群众补助资金共计5.42万元;二是向1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1万元。
3.2021年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60万元、渔业发展补助资金346万元长期闲置,未能发挥资金效益。
(二)“民情地图”应用推广情况跟踪审计。
截至2021年7月底,我市“民情地图”应用推广情况已完成网格边界划分确认、3D航拍建模等基础,正在持续梳理系统存在问题清单、补齐系统相关数据等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有3个镇未按规定增设5名专职人员负责“民情地图”平台日常运行和管理,影响平台运作。
2.有3个镇共计189名网格员未按规定开展工作。经抽查,2021年8月2日至8月8日期间每日提交网格工作记录量每人不足1条。
3.部分单位“民情地图”应用效果不佳。一是对42宗网格事件未审核和超时审核;二是有3个镇网格事件按期办结率平均低于15%,最低为5.56%;三是有3个镇未向网格员发送17宗网格事件核查指令。
(三)创建“无证明城市”情况跟踪审计。
截至2021年10月,我市第二批替代取消清单的证明事项595个、证明材料1259个。发现的主要问题: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事项未纳入证明材料取消清单,未能彻底执行创建“无证明城市”政策。
2.全市存在32个单位未开通证明协查账号,建立部门间协查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
3.全市应开通电子证照354个,已开通40个,开通率11.30%,电子证照开通率低,且有6个单位仍收取已关联电子证照的证明材料。
4.有2个单位部分事项办事指南未及时进行更新调整。
三、重点民生和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公立医院药收费和疫苗接种审计情况。
结合对4家医院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了公立医院收费、耗材采购、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传染病疫情救治和急救转运能力有待提升。截至2021年10月,我市实有救护车53辆,负压救护车4辆,救护洗消站1个,全员核酸检测能力19840单管/日,市疾控中心总建筑面积2614㎡,均未达到配备要求。
2.疫苗接种管理不规范。一是未制定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二是有3家接种单位存在未建立冷链设备档案、未填制冷链设备档案表、未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记录等情况;三是各接种单位未按规定定期上报非免疫规划疫苗问题疫苗情况;四是截至2020年底有部分儿童未完成入托或入学儿童预防补接种。
3.部分专项经费未及时使用发挥效益。涉及2个单位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2139.39万元、2个单位的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529万元。
4.有2家医院医用耗材和低值易耗品内部管理不善,未按规定办理出入库手续。
(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经审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总体运行平稳。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办理10名企业人员提前退休手续,并提前核发7人养老保险待遇53.39万元。
2.有14名退休人员社保业务档案缺失出生年月证明材料。
(三)省级森林碳汇造林项目实施审计情况。
我市2020年省级森林碳汇造林项目建设资金能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基建程序基本完整。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施工单位多计复合肥43.60吨,涉及金额13.52万元。
2.使用县外苗木147.88万株,未取得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的植物检疫证明、林木种苗质量检验证书和苗木标签。
(四)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供给审计情况。
经审计2017年至2021年6月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供给情况,我市统筹推进新改扩建乡镇幼儿园52所,购买学位12910个,全市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得到进一步扩大。发现的主要问题:
1.没有发挥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该会议制度自2020年5月建立至2021年底,尚未召开学前教育联席会议。
2.公办幼儿园集团办学存在规模过大、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等情况。
3.有2所幼儿园新建项目进度推进慢,截至2021年11月底尚未开工。
(五)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审计情况。
经审计我市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日常公用经费占用项目资金;二是项目资金未实行单独核算;三是项目购置设备未登记固定资产账。
2.将应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的项目,自行委托给中介服务机构。
3.有12个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物流不畅通。
(六)“四好农村路”改造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实施的陆丰市“四好农村路”改造工程项目,获得上级好评,荣获2021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称号。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工程款支付不规范。一是将未施工工程量计入已完成工程量,涉及提前支付进度款金额;二是结算不实,多计工程款。
2.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一是部分工程未按流程办理变更签证手续;二是部分竣工图纸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符;三是部分工程缺少竣工路线平面图。
四、国企审计情况
以推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规范国有资源资产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目标,审计机关重点组织对陆丰市城乡自来水有限公司领导干部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自来水有限公司基本能履行企业经营管理职责,保障居民用水需要。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建设不规范。一是新水厂进厂路市政工程在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二是桥西路供水管道工程未经批准可研报告先开工建设;三是自来水厂至滨江花城管道铺设工程、东海大道至华美学校供水管道工程等两个项目未按工期完成建设;四是华辉路口供水管道工程项目验收、结算工作进展缓慢;五是工程建设资料无及时整理归档。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扩大成本费用开支范围;二是原材料采购管理不善,库存账实不符;三是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核算不规范。
五、审计建议
按照中央和多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审计情况,建议:
(一)深化财税改革,提高财政支持和保障能力。要统筹陆丰市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加强财政资源整合,进一步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切实兜牢“三保”底线。要进一步加强债券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加快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提高债券资金使用质量。
(二)加大政策措施落实力度,增强高质量发展后劲。各镇(场、区)、各部门要逐条逐项吃透政策、用好政策,要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要进一步做实“店小二”服务,创建“无证明城市”,加快“民情地图”应用推广,发挥中央和省财政直达资金效益,推动中央和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及早落地见效。
(三)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市财政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实时监测,加大对债务管理使用监督检查,精准识别变相举借债务、违规新增隐性债务行为,巩固我市隐性债务清零成果,合力防范化解重大财政风险隐患。
(四)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各镇(场、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公务接待费等经费支出报销手续,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快推行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和转账制度,强化预算监管,从源头上解决政府采购不规范、超出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等问题,进一步严格财经法纪,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有关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有关审计查出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下一步,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市人民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把陆丰建设成粤东蓝色经济崛起示范区保驾护航,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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