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丰市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9-12-18 14:33:24 陆丰市审计局 字体: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汕尾市审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对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2019年3月,我市成立了审计委员会,加强了党对全市审计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和审计机构改革,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审计监督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组织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风险隐患以及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稳步推进审计全覆盖,在维护经济社会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方面,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
审计情况表明,2018年,各部门能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财政政策积极有效,民生福祉得到改善,依法理财观念进一步增强,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财政收支管理较为规范,审计整改力度不断加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市财政局能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管,做好护税协税工作,努力培植壮大新税源,严格土地收入管理。2018年,我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20%,比上年增收0.69亿元,增长10.20%,实现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定增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1.98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20.8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1.10%,比上年增收13.26亿元,增长152.20%,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民生重点支出。市财政局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积极调度财政资金,优化支出结构,财政支出向民生、基层保障、惠农、低收入群体方面倾斜。一是保证底线民生支出,2018年全市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支出25.64亿元,低保、医保、五保等民生补助全部按国家提高标准后的水平执行;二是保证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2018年安排基层组织保障经费1.17亿元;三是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资金需要。2018年度拨付教育、城乡社区等财政八大类支出资金61.4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为陆丰市禁毒维稳、创文创卫、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了有力保障,有效推动了陆丰市可持续发展。
──全面推进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市财政局进一步落实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精细化改革管理工作。一是试行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做细做实部门项目库,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和申请;二是开展项目财政绩效评审工作,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三是与审计、人大联网,实施了预算支出联网监督,推动阳光财政建设,建立健全了覆盖国库管理各环节的风险控制机制;四是全面落实村组账镇管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打造村组账管理新模式,进一步规范村级及村组账务管理,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跟踪督促,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显著。据统计,截至2019年7月底,对2017年度审计查出的44条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整改到位40条,整改完成率90.91%。通过收缴资金、规范资金账务管理等方式进行整改,涉及金额4.94亿元,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20.82亿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市本级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市财政部门编制的决算草案显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11179万元,总支出858771万元,年终结转524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29989万元,总支出27158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81588万元,调出资金90000万元,年终结转5840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608万元,总支出50万元,年终结转结余558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部分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较慢。2.部分新增债券资金存放在预算(项目)单位未使用。3.无编制政府采购预算。4.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缴入国库。5.未按时收回借款。
(二)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对博美镇、河西镇、甲东镇、内湖镇等4个乡镇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扶贫资金尚未使用。2.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3.使用不合规单据入账。4.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18年至2019年6月,市审计局对市人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老干部局、市疾控中心、市商务局等5个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市龙潭灌区管理局、市碣石人民医院、市文广新局、市公路站、市安监局、市龙山中学和市国资办等7个单位财政收支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2.未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3.项目结余资金长期闲置。4.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5.未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管理规定。6.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7.使用不合规单据入账。8.项目工程手续不完整。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跟踪审计情况
2018年10月至11月,市审计局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补助资金闲置。2.医疗人才培训制度不健全,培训资金使用率低。3.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存量多,医务人员缺口较大。4.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目标值不达标。5.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完成率目标值不达标。
(二)“放管服”改革推进和营商环境优化情况审计调查情况
2019年3月,市审计局对全市“放管服”改革推进和营商环境优化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了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市监局、市交警大队等单位,并延伸审计调查相关车辆检测机构。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三检合一”检测机构尚未实现。2.未实现居民身份证相片免费和尚未开展身份证换证提醒业务。
(三)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及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2019年3月至4月,市审计局对陆丰市2018年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拨付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贴方案不够合理。
(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19年1月至6月,市审计局对2018年以来全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减税降负、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等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未理顺水价结构、简化水价分类。
(五)全市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18年9月,市审计局对全市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总体落实情况、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情况、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情况,抽查了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单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违规向企业收取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
四、“三公”经费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陆丰市有关单位能够重视“三公”经费和食堂费用的管理,全面规范支出行为,细化经费使用标准,落实经费节约措施,三公经费和食堂费用逐年下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公务接待费相关报账手续不规范。2.公务接待费转移到食堂费用。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
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五、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编制行为。市财政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抓好预算编制管理工作,强化预算编制与财政支出政策的有效衔接,切实提高支出预算编制质量,严格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推动资金、项目、绩效、政策、责任的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行为。
(二)进一步加大对地方政府债务管控力度。市财政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管控力度,建立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合力化解风险,加快推进项目进度,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债券资金管理,用足用好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保障存放在预算(项目)单位的资金安全。
(三)进一步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力度。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政策衔接和整合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化共享和管理机制,形成政策合力,加大财政统筹力度,加大对重大决策、重点支出、民生项目的保障力度,推动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落实好民生政策,深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同时加大对政策措施落实的检查力度,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放管服”改革、边远地区义务教育、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等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四)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公务接待费等经费支出报销手续,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制度和票据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格财经法纪,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尽责担当,为建设绿色宜居宜业美丽陆丰作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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