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
2019-05-08 10:43:54 市民政局 字体:
         汕尾市民政局全面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相关领导关于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批示精神和市政府蔡少华副市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落实我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确保养老机构不出消防安全事故,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密部署,迅速行动,主动作为,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3月22日,局党组就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问题召开专题会议,按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认真研究我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的形势,制定并印发了《汕尾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陈波局长担任组长,陈紫光、刘礼泽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救灾救助科、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汕尾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从组织上保障此项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作为,强化部门联动。3月27日,由局领导带领局办公室、救灾救助科等相关人员前往市消防支队,就我市养老机构因历史原因导致消防验收手续、文件、资料缺失等问题,与市消防支队相关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协商,理清了消防安全治理的工作思路,形成了工作合力。

三、召开会议,及时动员部署3月28日下午,市民政局在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治理暨乡镇敬老院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会议,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受陈波局长的委托,副局长刘礼泽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汇报了当前各地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治的基本情况。

会上,刘礼泽副局长传达了省市有关领导的批示精神,总结了我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我市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危机感与责任心。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深刻领会省、市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落到实处,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按照整改的时间节点,完成养老机构安全整治工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取得实效。要正视我市各地养老机构普遍存在因历史原因导致消防设施不完备;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不完善,或竣工验收证明等文件材料缺失等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分院分类,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实行“一院一策”,逐一落实整改。三是加强组织协调,压实责任。要层层压实整改责任,联合消防等相关部门,逐院进行检查,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确保消防安全全面达标。四是开展整治“回头看”,建立长效机制。回头看,反复查,建立定期巡查和培训机制,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四、提供范本,加强业务指导。会议邀请了市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邹小奇处长、余乐航参谋出席。并请他们就如何做好我市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作具体业务指导,为参会人员讲解养老机构易出现的安全隐患、消防审验手续的办理流程、消防安全整治中需注意的问题等,并提供范本资料作为借鉴,为我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可操作的指导意见,大大提高了各地做好消防机构安全整治工作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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