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丰市民政局2022年度中央、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根据财政部《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21〕60号)、《广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粤财综〔2022〕51号)等规定,现将陆丰市民政局2022年度中央、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情况
1.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1〕308号)、陆丰市财政局、陆丰市民政局《关于安排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陆财社〔2022〕32号)文件精神,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安排我县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00万元。
老年人福利类支出项目200万,主要用于陆丰市老年人福利类项目,实施幸福食堂示范点建设各20万元,分别为河西镇竹林村、河西镇夏陇村、西南镇青塘村、东海镇上海村、碣石镇新饶村、南塘镇北湖村、南塘镇乌石村、上英镇联海村、潭西镇东山村及桥冲镇白沙村。资金总体目标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解决特殊困难老年人吃饭难问题,切实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2.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2〕88号)、陆丰市财政局、陆丰市民政局《关于安排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预算资金的通知》(陆财社〔2022〕80号)文件精神,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安排我县养老服务项目903万元,主要安排陆丰市博美镇用于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50万元,陆丰市颐养园建设853万元,资金总体目标为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加强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二、市级彩票公益金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汕尾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的通知》(汕财社﹝2022﹞129号)和陆丰市民政局《关于要求下拨“双百工程”标杆社工站建设资金的函》(陆民函﹝2023﹞130号)文件精神,2022年度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安排我县基层社会治理类项目20.5万元,分别用于“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10万元,用于“双百工程”标杆社工站建设资金,下拨给东海街道、碣石镇和社区社会组织示范培育项目10.5万元。资金总体目标为提升兜底民生服务水平,做好“双百工程”社会工作服务标杆示范站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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