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陆丰市南塘镇环林村扶贫互助社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现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将陆丰市南塘镇环林村扶贫互助社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特此公告。
陆丰市民政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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