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享到:
公 示
公 示
根据汕尾市人社局 汕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的文件规定,拟同意方汉航等1名申请初创企业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并在就业专项资金列支经费。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660-8826111
附件:关于方汉航等1人申请初创企业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的人员名单
关于方汉航等1人申请初创企业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的人员名单.xlsx
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9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