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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市广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申请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和《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等文件规定,2025年12月我局已受理、审核了第三批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共计97503.6元,其中:1.小微企业社保补贴8903.6元;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0000元;3.就业失业监测补贴33600元;4.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250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6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660-8826111。
附件:1.2025年12月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公示名单.xlsx
4.2025年12月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公示名单.xlsx
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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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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