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丰市2025年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陆丰市公益性岗位的通知》(陆就办字〔2025〕1号)及《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陆丰市乡村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的通知》(陆就办字〔202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需求反馈,现发布2025年陆丰市第一批公益性岗位,共计64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54个,公益性岗位10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岗位为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由就业补助资金予以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包含公益性岗位和乡村公益性岗位两类。具体岗位设置详见《陆丰市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两类:
(一)就业困难人员: 指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认定范围和标准依据《汕尾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执行),且在接受两级就业帮扶后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二)脱贫劳动力: 指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户家庭成员。其家庭成员范围及认定条件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12日至18日(8:30—12:00、14:30—17:30)。如岗位未招满,报名时间延长至2025年8月30日,额满即止。
(二)招聘方式: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报名工作,用人单位可采取面试等形式进行,具体形式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如报名人数超过雇用名额,由用人单位择优受理报名。
(三)招聘流程:用人单位统一将报名表上交人社部门审核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通知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四)报名地点及咨询:各岗位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陆丰市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汇总表》(附件1)。
(五)报名所需材料: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或3)一式三份;身份证复印件三份:一寸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三张。
2.就业困难人员:须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复印件三份以及二级帮扶记录。
3.脱贫人口:须提供《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复印件三份,或由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证明复印件三份。
四、招聘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能力;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4.以前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安置的人员;
5.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在其他单位登记就业或缴纳社保的人员;
7.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
五、其他事项
(一)合同签订与保险。用人单位须依据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公益性岗位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协议期限为1年。用人单位应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企业职工社保;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应为其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二)岗位补贴标准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当前为1750元/月)。补贴资金由用人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给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报酬超出补贴标准的部分,由各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三)劳动合同法律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对于使用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的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人员信息备案。用人单位须在完成人员招聘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新聘用人员信息报送至市人社局备案(地点:306室)。
(五)服务期间离职程序。公益性岗位人员在服务期间内离职,应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页申请,用人单位汇总离职信息后,报送市人社局备案(地点:306室)。
联系人:黄泽润(粤政易同名)
林培润(粤政易同名)
联 系 电 话:0660-8815966
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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