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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汉氽等36名陆丰市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申请2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和汕尾市财政局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等文件规定,拟同意吴汉氽等36名陆丰市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申请2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并在就业专项资金列支经费。现将该补贴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660-8826111。
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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