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制作就业
创业政策宣传袋经费的公示
2022-12-05 16:53:17 本网 字体: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21〕11号)及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2年汕尾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汕人社函〔2022〕2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服务工作,扩大就业创业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引导求职劳动者就地就业,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通过三方询价的方式选定陆丰市彩虹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布袋制作项目的制作企业,本次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布袋共制作20000个,实际产生费用共计46000元。

  现按照汕尾市财政局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第三条第(五)款第5项的规定,拟同意拨付制作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袋经费共46000元,并在就业专项资金列支经费。现将该经费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12月9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660-8826111




  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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