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就业创业
政策宣传活动组织实施经费的公示
2022-11-29 17:23:07 本网 字体: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21〕11号)及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2年汕尾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汕人社函〔2022〕2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城乡就业创业渠道,致力做好服务企业用工需求,促进我市各类重点群体实现就业,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于2022年2月11日至10月17日在市辖区各乡镇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及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组织实施所产生的实际费用共计195948.00元。现按照汕尾市财政局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第三条第(五)款第5项的规定,拟同意拨付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组织实施经费共195948.00元,并在就业专项资金列支经费。现将该经费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660-8826111

  附件:2022年陆丰市就业中心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招聘活动组织实施明细表.xlsx





  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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