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享到:
关于陆丰市弘兴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申请陆
丰市南塘镇“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
设运营项目经费补贴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南粤家政”工程重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37号)和《关于印发“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服务超市、产业园建设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94号)等文件规定,陆丰市南塘镇“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运营项目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进行招投标,中标单位为陆丰市弘兴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该示范站已完成项目建设,市就业中心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营使用,按合同约定,拟同意支付陆丰市弘兴家政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总价20%经费,人民币叁万玖仟叁佰陆拾元整(¥39360)。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660-8826111。
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1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