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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江河及入海河流监测月报 (2018年8月)
汕尾市江河及入海河流监测月报
(2018年8月)
(2018年8月)
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2018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粤环〔2018〕17号)的规定,我站依据有关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对黄江河海丰西闸、东溪水闸、赤石河小漠桥、螺河半湾水闸、乌坎河乌坎水闸等“国考”监测断面地表水水质开展了例行监测,现将监测结果汇总报告如下:
一、监测时间及项目
本月监测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同步进行,8月3日到螺河半湾水闸、乌坎河乌坎水闸取样,8月7日到黄江河海丰西闸、东溪水闸和赤石河小漠桥取样,各断面均布设左、中、右3条取样垂线,共15个点位,其中受潮汐影的乌坎水闸断面、小漠桥断面涨潮、退潮时段分别取样。
监测项目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表2的补充项目5项(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加测盐度、电导率、亚硝酸盐合计32项。
二、监测结果及评价
螺河半湾水闸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达到《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通知》(粤环〔2016〕46号)规定的螺河半湾水闸2020年水质目标为Ⅱ类的要求。
乌坎河乌坎水闸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达不到《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通知》(粤环〔2016〕46号)规定的乌坎河乌坎水闸2020年水质目标为Ⅱ类的要求,超标定类污染物为溶解氧,平均值为4.60 mg/L,与目标浓度≥6 mg/L的差值为1.4 mg/L。
黄江河海丰西闸断面水质类别为III类,达到《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通知》(粤环〔2016〕46号)规定的黄江河海丰西闸2020年水质目标为III类的要求。
黄江河东溪水闸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达不到《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通知》(粤环〔2016〕46号)规定的黄江河东溪水闸2020年水质目标为Ⅱ类的要求,超标定类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断面平均值为24mg/L,超标0.6倍,高锰酸盐指数平均值为5.5mg/L,超标0.38倍,五日生化需氧量平均值为4.3 mg/L,超标0.43倍,锰平均值为0.14 mg/L,超标0.4倍。
赤石河小漠桥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达不到《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通知》(粤环〔2016〕46号)规定的赤石河小漠桥2020年水质目标为Ⅱ类的要求,超标定类污染物为:高锰酸盐指数平均值为4.3 mg/L,超标0.08倍,五日生化需氧量平均值为3.2 mg/L,超标0.0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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