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天栖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2023-12-13 11:23
- 来源: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丰分局
- 发布机构: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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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批准《陆丰天栖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北堤路14号广丰大厦七楼,邮编:516500
联系电话:0660-8511678
传 真:0660-88128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陆丰天栖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陆丰天栖精神病医院 |
建设地点: | 陆丰市城东镇东埔后村东埔后池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绿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陆丰天栖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陆丰市城东镇东埔后村东埔后池(中心坐标为东经115°39′43.09″,北纬22°56′22.56″),占地面积为7243方米,建筑面积为145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门诊楼、住院病楼、食堂、员工宿舍、保卫室、机房等,内设有内科、精神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设置床位220张,门诊平均每天就诊人数约3人。本项目医务人员合计为64人,其中在医院住宿员工20人,医院设有食堂,全年工作365天。项目总投资4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医疗废水、医务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排入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一体化设施工艺为采用“格栅+沉淀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MBR池+消毒池”处理工艺,经处理后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466-2005)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三者间的最严者排入市政管网的较严值要求,排入陆城生活污水处理厂。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厨房产生的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 18483-2001) 小型标准要求;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经收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须加盖密闭,加强污水设施管理及周边绿化,做好医疗废物的密封、清运和消毒工作和医疗废物暂存间的防渗漏等有效措施,确保臭气无组织排放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安装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92008)中的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一体化医院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医疗废物、废灯管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按规范设置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有关要求;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的餐厨垃圾处置公司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