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石油广东有限公司陆丰金陆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2023-10-25 09:01:51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丰分局 字体:

中化石油广东有限公司陆丰金陆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中化石油广东有限公司陆丰金陆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北堤路14号广丰大厦七楼,邮编:516500
  联系电话:0660-8511678
  传  真:0660-88128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化石油广东有限公司陆丰金陆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中化石油广东有限公司陆丰金陆加油站

建设地点:

陆丰市东海镇龙山大道东侧大湖山边

环评机构:

广州市渚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化石油广东有限公司陆丰金陆加油站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陆丰市东海镇龙山大道东侧大湖山边(中心坐标为东经115°38′54.47″,北纬22°57′2.94″),占地面积为607.6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35.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加油棚、储罐区、站房等,以及供水供电和废水、废气、固废、喊声污染防治设施等,项目设置3个埋地双层SF油罐(包括120m³0#柴油罐,120m³95#汽油罐,120m³92#汽油罐)、加油机2台(12支加油枪)、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和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各1套,折算后油罐总容积为50m³。项目主要从事机动车燃油零售,年销售柴油365t、汽油729t。项目劳动定员为 10人,不在站内食宿,年工作365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项目总投资1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设备的冲洗及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不得外排;施工场地应采取洒水、遮蔽围挡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确保施工废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施工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厂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时分类清理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切实维护周边环境。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三级隔油池处理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陆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卸油、储油、加油油气废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处理,确保其回收管线液阻、密闭性压力、气液比和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相关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监控点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区边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减震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南面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余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隔油池废渣、含油抹布、手套、洗罐油水混合物及废渣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按规范设置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有关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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