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远海动态缆及脐带缆系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2023-03-24 15:06:28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丰分局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批准《深远海动态缆及脐带缆系统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北堤路14号广丰大厦七楼,邮编:516500
       联系电话:0660-8511678
       传       真:0660-88128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深远海动态缆及脐带缆系统

建设单位:

南海海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陆丰市碣石镇核电站进场路东面

环评机构:

广东源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深远海动态缆及脐带缆系统建设地点位于陆丰市碣石镇核电站进场路东面(中心坐标为东经115°50′10.896″,北纬22°45′59.459″),本次扩建项目位于厂区内预留的二期项目规划地内,使用面积约33000平方米,不新增用地面积,新增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深远海动态缆及脐带缆系统数字化车间、智能原材料仓库等。本次扩建项目新增年产深远海动态缆系统600km、深远海脐带缆系统400km。本次扩建项目新增劳动人员300人,均在厂区内就餐不住宿(不建设厨房,车间员工订快餐到车间食堂就餐),每天工作24小时,三班轮流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项目总投资8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期间废水依托一期工程已建成的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场地应采取洒水、遮蔽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确保施工废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施工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厂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时分类清理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切实维护周边环境。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近期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槽车运往陆丰市碣石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远期待海工基地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海工基地污水处理厂后续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扩建项目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表9限值要求较严者的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焊接烟尘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方应做好固定设备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废铜大拉油、废铜大拉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按规范设置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并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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