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陆城垃圾中转站(二污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2022-12-05 15:42:56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丰分局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陆丰市陆城垃圾中转站(二污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北堤路14号广丰大厦七楼,邮编:516500
       联系电话:0660-8511678
       传       真:0660-88128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陆丰市陆城垃圾中转站(二污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

陆丰市东海行政新区上海村二污厂旁

环评机构:

广州市中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陆丰市陆城垃圾中转站(二污厂)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陆丰市东海行政新区上海村二污厂旁(中心坐标为东经115°51′23.959″,北纬22°53′6.017″),总占地面积5577.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80.84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内容包括垃圾压缩间、餐厨垃圾处理间、大件垃圾处理间、中央控制室、配电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并配套绿化、道路等相关设施。项目主要处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设计处理总规模为280t/d,餐厨垃圾设计处理总规模为20t/d,大件垃圾设计处理总规模为50t/d。项目员工人数为15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全年工作365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项目总投资30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废水经隔油隔渣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等,不得外排;施工场地应采取洒水、遮蔽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确保施工废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施工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厂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时分类清理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切实维护周边环境。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陆丰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陆丰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餐厨垃圾废水、垃圾桶冲洗废水和餐厨垃圾设备冲洗废水经三相油水渣分离系统预处理后与垃圾渗滤液、站内除尘除臭系统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其他设备冲洗废水、初期雨水一并经收集后排至站内污水收集池,定期运往陆丰市(东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集中处理,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压缩车间卸料、压缩产生的废气经“吸附洗涤除尘+生物喷淋塔”设施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FQ-01)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臭气、NH3、H2S、甲硫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和表2中的排放速率限值的要求;餐厨垃圾卸料废气、餐厨垃圾分选废气、好氧发酵废气收集一起经“植物液洗涤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引至15米高排气筒(FQ-02)排放,臭气、NH3、H2S、甲硫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和表2中的排放速率限值的要求;大件垃圾撕碎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通过“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FQ-03)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项目应选用密封性能好的运输车辆,并加强维修保养,杜绝运输车辆沿途撒漏垃圾和泄漏废水的现象,减少垃圾、废水运输过程产生的臭气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做好固定设备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分拣杂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项目压缩处理设备一并压缩处理;废油脂及油渣、金属固废、废活性炭、废布袋交由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吸附洗涤除尘过程中的少量沉渣与废水一并运往陆丰市(东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集中处理;废油桶、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按规范设置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并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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