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铜锣湖精神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提供350张床位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2022-06-17 17:12:54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丰分局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陆丰铜锣湖精神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提供350张床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北堤路14号广丰大厦七楼,邮编:516500
       联系电话:0660-8511678
       传       真:0660-88128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陆丰铜锣湖精神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提供350张床位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陆丰铜锣湖精神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铜锣湖农场镇金鸡山队老茶厂

环评机构:

广州市中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陆丰铜锣湖精神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提供350张床位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铜锣湖农场镇金鸡山队老茶厂(中心坐标为东经115°52′0.408″,北纬23°0′21.859″),总占地面积95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70平方米,项目主要以治疗精神疾病、失眠、心理障碍为主的专科医院,医院内设有门诊及住院部,设置床位350张,不设口腔科、传染病科、放疗科和手术室。项目建设一栋2层的住院大楼,其中一层设有8个办公室、6个大病房、8个特护房、精神科、门诊室、医学检测室、心理辅导室、药房、收费处、厨房和餐厅等,二层设有5个办公室、16个特护房、2个护病房、洗衣机房和宿舍等。项目医护人员50人(其中40人在院内住宿),后勤人员10人(均不在医院内住宿),设有食堂,日门诊量200人次/日,全年工作365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项目总投资400万,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废水经隔油隔渣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等,不得外排;施工场地应采取洒水、遮蔽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确保施工废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施工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厂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时分类清理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不能回填利用的应及时清运处理,切实维护周边环境。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医疗废水、清洗废水经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絮凝反应池+沉淀+次氯酸钠法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2的排放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的较严值要求后回用于绿地灌溉。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臭气采用加盖措施、医疗废物暂存站恶臭废气采用消毒、除臭、清洗、强制排风等措施,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3标准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中型”规模标准要求。

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收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做好固定设备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项目南面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交由有相关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医疗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于按规范设置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并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