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精、香料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2021-06-24 11:08:23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丰分局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香精、香料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北堤路14号广丰大厦七楼,邮编:51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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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660-88128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香精、香料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深圳市永沣香料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建设地点:

汕尾市陆丰市东海镇陆丰工业园2栋1楼2楼

环评机构:

湖南智盛翰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香精、香料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汕尾市陆丰市东海镇陆丰工业园2栋1楼2楼(中心点坐标为E115°38′13″ ,N22°53′55″),项目租赁一栋占地面积115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304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料间、拆包间、搅拌间、灌装间、包材消毒间、办公室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主要从事香精、香料及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年产香精、香料67吨和食品添加剂5吨。主要原辅材料分别为丙二醇、乙醇、纯净水等。项目员工人数为38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实行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每年工作300天。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清洗废水)、实验室检测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物理+化学+好氧生物工艺)处理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限值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陆丰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配料间、搅拌间、灌装间、外包间采取密闭设置,密闭间的废气收集引至“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VOCs参考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表1总VOCs第Ⅱ时段及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新扩改建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限值要求。

(三)项目固定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桶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污泥交由砖厂制砖,废活性炭收集后贮存于按要求规范设置的临时危废贮存间,并及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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