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鹏粤建材有限公司年处理18万立方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前公示
2025-05-30 12:00
- 来源: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丰分局
- 发布机构: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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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鹏粤建材有限公司年处理18万立方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批准《陆丰市鹏粤建材有限公司年处理18万立方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北堤路14号广丰大厦七楼,邮编:516500
联系电话:0660-8511678
传 真:0660-88128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陆丰市鹏粤建材有限公司年处理18万立方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单位: | 陆丰市鹏粤建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陆丰市南塘镇梧厝村宫兜村低哇地老砖厂之一 |
环评机构: | 广州锦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陆丰市鹏粤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陆丰市南塘镇梧厝村宫兜村低哇地老砖厂之一,于2021年2月22日取得《关于陆丰市鹏粤建材有限公司年产建筑用石/沙5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汕环陆丰[2021]39号),并于2021年12月5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陆丰市鹏粤建材有限公司本次拟进行项目扩建,建设“陆丰市鹏粤建材有限公司年处理18万立方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总投资35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在原有项目新增占地面积4801.05m2,并新增年产再生骨料15万吨,砖类产品4.175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租用已建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仅涉及装修和设备安装等工序,主要污染为噪声。 二、运营期 (一)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标准限值要求,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本项目生产废水回用于水泥制品生产,回用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工艺用水、产品用水限值。 (二)废气。项目堆场位于封闭厂房内,安装喷雾降尘系统;原料堆放区、产品堆放区和分类挑选区全封闭,仅保留物料进出口;厂区地面全硬化并喷雾洒水抑尘。本项目物料输送采用全封闭管道输送仅保留有物料进出口,且进出口处设有集气罩收集废气,称量、投料、破碎、筛分及搅拌工序所用设备均为全密闭仅设有物料进出口,且进出口处设有集气罩收集废气;物料输送、称量、投料、破碎、筛分及搅拌等工序产生废气经密闭设备+进出口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水泥筒仓呼吸孔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粉尘有组织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粉尘无组织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拟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运营期的噪声排放。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砖类产品)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大件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处置。 (五)土壤、地下水。项目防渗分区分为一般防渗区和简易防渗区进行“分区防控”管理,对生产车间、原料仓库、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按一般防渗区的要求进行防渗。 (六)环境风险。项目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有:废废气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废水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火灾、爆炸次生环境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泄漏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等。 三、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一)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无。 (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