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分享到:
关于陆丰市第四人民医院(陆丰市精神病院)建设项目(一期)(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关于陆丰市第四人民医院(陆丰市精神病院)建设项目(一期)(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批准《陆丰市第四人民医院(陆丰市精神病院)建设项目(一期)(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北堤路14号广丰大厦七楼,邮编:516500
联系电话:0660-8511678
传 真:0660-88128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